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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高升及董事长等3人被警示

来源:中新经纬   发布时间:2024-04-24  作者:中新经纬   编辑:lucy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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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因信息披露违规,ST高升及董事长张岱、财务总监李伟、董事会秘书李文心收警示函。

原标题:V观财报|ST高升及董事长等3人被警示

中新经纬4月23日电ST高升23日晚间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湖北证监局下发的《湖北证监局关于对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张岱、李伟李文心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下称《警示函》)。

据《警示函》,经查,ST高升存在以下违规事实

2024年3月5日,公司披露《关于补充审议接受控股股东无偿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该公告显示,公司及子公司北京高升数据系统有限公司、上海魔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至12月期间曾接受公司控股股东天津百若克医药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借款,累计发生金额为992.56万元。2024年3月4日,公司才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审议接受控股股东无偿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予以披露。

湖北证监局指出,ST高升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第一项、第四十一条等规定。

张岱作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李伟作为公司财务总监,李文心作为时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第四条、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等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以上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湖北证监局决定对ST高升、张岱、李伟、李文心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此外,ST高升23日晚间发布提示性公告称,公司已对2023年度业绩预告进行修正,预计2023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可能在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4月22日晚间,ST高升发布2023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预计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2.67亿元至3.17亿元,上年为亏损5.36亿元;预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亏损0万元至5000万元,上年为2.29亿元。

公开资料显示,ST高升是一家综合的云基础服务提供商,业务布局覆盖云基础服务产业链的各个环节,可提供IDC、VPN、CDN和APM等核心产品,并可为客户提供多活数据中心、混合云及云管理、DCI等云、管、端产业链协同业务。

二级市场上,ST高升23日一字跌停报1.05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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