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会计视野讯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关于表彰北京地区“光荣执业30年”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的通知》。
通知称,为表彰北京地区注册会计师行业中执业满30年注册会计师对行业发展和协会建设作出的积极贡献,根据《北京地区“注册会计师光荣执业30年”纪念章及荣誉证书颁发管理办法》(京会协〔2023〕289号)的有关规定,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将向符合条件的注册会计师颁发“光荣执业30年”纪念章及荣誉证书。
申报条件包括:北京注协所属执业会员;在中国境内连续执业满30年(注册批准时间为1994年12月31日前);近5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行业惩戒和党纪处分等。
申报需要注册会计师自愿提出申请;各执业机构对符合申报条件的执业注册会计师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推荐名单,并于2024年5月24日前将本单位审核通过的电子版申报材料(见附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同时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申报材料快递至会员服务部;已获得过北京注协“光荣执业30年”纪念章及荣誉证书的人员不再重复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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