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南充|营山县推进‘纪巡审’贯通融合 形成监督合力”
作者 伍袁志 陈兰
近日,营山县委审计委员会、县纪委监委、审计局、县委巡察办联合印发《营山县建立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机制的实施意见》,为实现优势互补、促进审计成果运用提供制度保障。
构建贯通协同“新格局”。建立日常联络机制,各监督主体及时互通监督政策变化、重要监督活动、群众反映等情况;强化信息化建设,探索运用“大数据”“互联网+”等,强化对监督信息的收集、分析和研判,整合各监督单位信息资源,拓宽信息共享的内容和范围。建立沟通会商机制,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县审计局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及时会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对重大决策部署、重大风险、重点领域同步推进或协同开展专项监督。
开通线索移送“直通车”。建立问题线索移送机制,纪检监察和巡察中发现属于审计职责范围的,依纪依法及时移交审计机关开展专项审计,审计发现的重要情况和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和巡察机构查处。建立移送问题线索办理机制,县纪委监委应及时办理移送问题并履行报批程序后,向移送问题线索部门通报其移送问题线索办理情况,直至问题线索办结。
画好成果共享“同心圆”。强化成果共享,县审计局向被审计单位出具经济责任等有关审计报告时,同步抄送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县委巡察办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巡察意见时,同时抄送县纪委监委、县审计局。深化成果运用,县纪委监委对巡察、审计以及其他监督主体抄送的报告应当综合分析研判,纳入党风廉政考核,作为监督执纪执法、出具党风廉政意见、研判各单位政治生态以及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考核、任免、奖惩领导干部和制定政策、完善制度等工作的重要参考。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普遍性典型性问题,开展集中清理、系统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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