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会计视野讯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发布《关于开展2024年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
本次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以2023年度为主,必要时可追溯到以前年度。重点关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实施情况,双基础平行记账是否全面、完整,会计业务核算是否真实、准确,会计报表编制是否准确、完整,以及预算编制、预算支出、非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三公”经费、国有资产管理、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政府购买服务、聘用人员管理等情况中存在的相关问题,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有效实施。
检查对象包括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本级)、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督查保障中心、内蒙古自然博物馆、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综合保障中心、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研究中心、内蒙古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中心、内蒙古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院、内蒙古自治区地质调查研究院、内蒙古自治区土地储备中心。
自检查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4年7月15日。
原文地址:https://czt.nmg.gov.cn/zwgk/zfxxgk/fdzdgknr/tzgg/202405/t20240522_25119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