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元|苍溪 审计推动出台公共资源小额超市管理办法”
近日,苍溪县财政局采纳审计建议,联合相关单位出台《苍溪县公共资源小额超市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加强和规范全县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项目交易管理。
县审计局在县乡村振兴资金专项审计调查中发现,该县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及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项目施行简易程序实施意见》制度不够完善,对适用主体、诉求渠道、处理处罚意见等未作明确规定,导致项目采购过程中存在的违规行为无法有效处理,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对此,审计建议苍溪县财政局完善制度,建立长效监督机制,提升财政资金的监管力度,促进政府采购有序运行。
县财政局高度重视,联合县发展和改革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局等单位研究出台《办法》。明确了政府投资小额项目采购预算适用范围,小额超市和采购人的定义,以及各单位应履行的管理职能。对工程类(含劳务)、货物类、服务类不同金额段项目的实施程序,及后续资格审查、交易需求发布、成交供应商选取等操作过程作出具体规定。明确县纪委监委、发改、财政等行业监管部门依照各自职能对合同签订、资金支付、采购结果评价及信用管理、交易等环节进行管理监督,纳入目标绩效管理。对交易过程中存在权益受损情形畅通质疑及投诉渠道,对不同主体的违规行为明确处理处罚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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