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突出“现场、规范、整改” 提升经济责任审计成效
作者 唐庆文 叶晖
近年来,十堰市审计局突出审计“现场、规范、整改”等重点环节,做深做实经济责任审计,在强化干部管理监督,促进干部履职尽责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2023年,开展经责审计项目35个,发现问题金额25901万元;移交案件线索8起,移交移送9人;市国投公司经责审计项目被审计署评为全国优秀审计项目“二等奖”、被省审计厅评为全省优秀审计项目“一等奖”。
一是科学统筹,提升经责审计项目现场管理质效。建立审计人员工作任务进度表,涵盖审计项目、信息宣传等内容,在兼顾财务、党务等内勤工作的同时,保证每个项目常驻人员不少于2人,保障人员力量。坚持“一线工作法”,审计组长驻守审计工作现场,遇到难点问题及时开展业务研讨,保证问题不过夜。同时,还成立巡回督导组轮流到各审计组现场督导检查,融审计回访、现场审理、审计纪律检查于一体,进一步聚焦审计重点,压实各项责任,强化统筹调度,确保查深查透,切实提升现场审计质量和成效。
二是完善制度,提升经责审计工作规范化水平。编印了《市经济责任审计局审计人员实操手册》,明确了经责审计应知应会审计法规、清单制度,为夯实审计质量提供了制度规范。建立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自然资源资产审计评价指标体系》,不断优化调整评价体系相关指标、系数,切实增强两个评价体系的可操作性。结合我市机构改革实际,修订完善并印发了《十堰市县市区及市直重点单位主要领导履行经济责任风险提示》,进一步促进其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服务十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是跟踪督办,提升经责审计整改成效。积极加强与被审计单位沟通,对审计发现问题,要求有关责任单位对审计发现问题逐项分解事项,实行清单台账管理,科学制定整改计划和方案,严格按照问题清单要求,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时间表等分门别类推进整改。按照审计整改“回头看”工作要求,以整改任务清单形式对各整改责任单位跟踪督办,对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下达审计整改督办通知,实现从查出到整改、从挂号到销号的全程跟踪管理,促进全方位提升审计整改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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