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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渥食品及董事长王牧等被警示

来源:中新经纬   发布时间:2024-09-06  作者:中新经纬   编辑:lucy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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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因信息披露违规,品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董事长王牧、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朱国辉收警示函。

原标题:V观财报|品渥食品及董事长王牧等被警示

中新经纬9月3日电品渥食品3日盘后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品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王牧、朱国辉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警示函》)。

据《警示函》,经查,品渥食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募集资金与自有资金混同进行现金管理、12个月内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累计金额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第五条、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二是董事会审议额度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公告存在遗漏,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第八条第二款、第十二条第一款,《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为防范证券市场风险,维护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上海证监局决定对品渥食品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公司董事长王牧对品渥食品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第三条的规定,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上海证监局决定对王牧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朱国辉对品渥食品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第三条的规定,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上海证监局决定对朱国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企业网站信息显示,品渥食品通过自有和合作伙伴的原料和生产供应链,将全球优质食品资源与中国美食嫁接,生产出更适应国人饮食习惯、口味的产品,业务涉及乳制品、酒饮、粮油调味品以及谷物早餐和健康饼干等食品品类。

企业经营方面,上半年,品渥食品实现营业收入4.06亿元,同比减少29.3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47.42万元,上年同期为-5845.78万元。

二级市场上,品渥食品3日收跌0.88%报14.63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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