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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做好新修改会计法贯彻实施工作

来源:中国会计视野   发布时间:2024-10-09  作者:视野   编辑:无忧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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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浙江省财政厅发布《关于做好新修改会计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

中国会计视野讯 浙江省财政厅发布《关于做好新修改会计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

《通知》称,2024年6月2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该法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为切实做好新修改会计法在浙江省的贯彻实施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新修改会计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发布通知。

《通知》明确,会计法修改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加强财会监督、严肃财经纪律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对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区、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新修改会计法的宣传贯彻工作,将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任务;要注重宣传实效,2024年9月至2025年12月期间全省集中开展系列学习培训宣传活动,动员广大会计人员积极参与,保持宣贯热度,形成上下联动、全员覆盖的格局;要强化组织实施,紧密结合“财会监督加强年”工作部署,坚持立法与实施并重,把新规定、新要求贯穿到会计管理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切实做好立法工作“后半篇文章”,进一步提升现代会计管理工作法治化水平。

《通知》要求,全面加强学习培训、广泛开展宣讲宣传、深入推进贯彻落实。要求财政系统全员培训,机关事业线上学习,会计人员广泛培训。将新修改会计法列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学习必修课程、高级会计人员面授继续教育必学内容。鼓励各级财政部门针对重点行业、重点单位和重点人员,分类分层开展线下多种形式的专题培训和研学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单位自主组织学习培训,实现新修改会计法培训对会计人员等群体的全覆盖。融入高校财会教学。积极推动新修改会计法学习进高校,将其作为高校财会类专业学生经济法课程的必学内容,通过理论学习与案例分析相结合,将新修改会计法的精髓有机融入教学活动。

原文地址:http://czt.zj.gov.cn/art/2024/9/29/art_1229887695_55615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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