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会计视野讯 河北省财政厅发布《关于开展河北省高层次财会人才(第五期企业类)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河北省启动高层次财会人才(第五期企业类)选拔培养工作,计划招生人数50名。。
报名的基本条件:在本职岗位上有突出贡献,能够积极参与推进财政会计改革发展;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丰富的财务工作经验,经济管理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累计从事财务会计相关工作5年以上(含5年),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在河北省大中型企业或中央驻冀企业财务主管人员或从事财务工作的业务骨干,且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或通过高级会计师考试成绩达到全国合格标准(有效期内)。在河北省高等院校或科研单位从事会计科研、教学工作(企业方向)的在岗在职人员,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拥有经济管理类专业博士学位(包括在读)。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和非执业会员。
年龄不超过45岁(出生日期在1979年1月1日及以后),身体健康,具有充足时间和精力参加学习,能坚持每年两次离岗集中培训;获得本人所在单位的同意和支持;最近5年内未受到过党纪、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没有因直接过失给本单位造成不利后果或不良影响;本人所在单位最近5年内没有严重违反会计法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且与本人工作或职权范围没有直接关系。
对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优秀教师、省级先进会计工作者荣誉称号以及在本行业、本系统中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人员;参加过市级高端人才培养的人员(包括在读);参加全国中级会计资格考试80分以上的人员,选拔条件可适当放宽。
已经参加过或正在参加财政部、河北省组织的高端财会人才培养的,不再参加选拔培养。
培养对象的选拔由省财政厅统一组织。信息采集通过后,请登录微信-发现-小程序-搜索“高端人才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并下载打印《河北省高层次财会人才(企业类)培养项目申请表》,领导签字、单位盖章后扫描上传至小程序。设区市财政部门按照报名条件在河北省会计人员管理服务系统进行初审后提交省财政厅。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11月30日。
省财政厅组织有关专家对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和资料审核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按照择优录用的原则确定拟培养人选名单,在河北省财政信息网站予以公示,无异议后书面通知入选人员所在单位和本人。
河北省高层次财会人才(第五期企业类)培养周期为3年,由省财政厅组织实施。具体开学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原文地址:https://czt.hebei.gov.cn/root17/zfxx/202410/t20241021_20933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