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陕西省2023年度审计整改问题金额121.56亿元
11月25日,陕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了省政府关于2023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报告反映了有关财政管理、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民生专项、国有资产管理、经济责任等六个方面的整改情况。
“通过审计整改,完成整改问题金额121.56亿元,其中上缴财政6.86亿元,拨付、盘活、追回资金26.3亿元。建立健全制度175项,追责问责43人。”省审计厅厅长丁德明说。
为进一步强化审计整改工作,报告提出三条建议。
提高政治站位,打好审计整改“组合拳”。巩固完善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审计整改总体格局,夯实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压实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责任,对审计查出的共性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把审计整改与深化改革结合起来,强化审计监督与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同题共答、同向发力,共同推进问题彻底整改。
强化督促检查,把好审计整改“销号关”。加大对审计整改跟踪督促力度,对已整改到位的问题,适时开展“回头看”;对超出整改期限尚未完成整改或仍在整改期限内需持续推进的问题,加强现场指导和督促检查,实行建账、督促、销号全覆盖、全周期管理,严格执行审计整改结果认定办法,从严从实把住“销号关”,确保问题按期整改到位。
严肃追责问责,建好审计整改“闭环链”。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领导,组织相关责任单位落实落细各项整改要求,及时准确报告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单位和个人,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扎实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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