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德州市建立市属国有企业审计监督与出资人监管协同联动机制
近期,为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监督管理,山东省德州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和市国资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审计监督与出资人监管协同联动机制的意见》,推动审计监督与国有企业出资人监管贯通融合,共促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意见指出,要建立沟通联络机制。实行监督(监管)协同沟通例会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交流审计监督和出资人监管工作情况;加强日常工作联系,及时沟通交流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探索创新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企业管理重点难点问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提出解决和改进建议;增强业务交流,邀请对方组织人员参加各自举办的各类培训班,提升监督(监管)队伍能力和专业水平。
意见强调,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互通企业审计、国企改革、出资人监管等方面的政策文件和工作要求;市财政局、市国资委要协助市审计局高效采集企业财务和业务数据,市审计局加强数据综合分析,作为出资人监管的参考依据;各方共享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年度专项检查计划、出资人审计计划,避免重复监督。
意见要求,要建立整改协同机制。市审计局邀请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参加审计结果反馈会,各方统一审计整改要求,督促企业抓好整改,对于需要分阶段和持续性整改的问题,共同跟踪进展情况,及时交流意见;联合召开整改督导会,压实企业整改主体责任和主要领导人员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对整改不力的企业和人员,三方按照各自职责依法依规依纪追责问责。
意见指出,要建立成果运用机制。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将出资人专项检查报告、核查报告等监管成果提供给市审计局,提高审计效率;市审计局向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反馈问题线索、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将审计成果有效运用到企业经营业绩考核、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述职问询等工作中,针对多发易发问题、共性典型问题以及内控明显缺陷和重大风险隐患,认真分析研判,开展专项整治,堵塞漏洞。
意见强调,要建立内审指导机制。各方要加强对企业内审的指导和监督,依据自身职责推动市属企业建立健全内审监督机制,使内部审计与国家审计、国资监管有机结合;加强对内审人员的业务指导,加强“以审代训”,共建人才库,提升内审队伍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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