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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荻微及董事长陶海等被警示

来源:中新经纬   发布时间:2024-12-30  作者:中新经纬   编辑:lucy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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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因信息披露不准确、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希荻微及公司董事长陶海、时任总经理NAM DAVID INGYUN、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唐娅收警示函。

原标题:V观财报|希荻微及董事长陶海等被警示

中新经纬12月27日电因信息披露不准确、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希荻微及董事长陶海等被警示。

希荻微27日盘后公告,公司及相关人员于近日收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陶海、NAM DAVID INGYUN、唐娅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警示函》)。

据《警示函》,广东证监局近期对希荻微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信息披露不准确

2024年2月26日,希荻微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的公告》,公司对2023年前三季度新增产品线音圈马达驱动芯片业务的收入核算方法从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因此对2023年半年报和三季报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公司调整前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第三季度报告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科目核算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下同)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陶海作为希荻微董事长、NAM DAVID INGYUN作为希荻微时任总经理、唐娅作为希荻微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等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二、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

2023年4月,希荻微披露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决定以自有资金3000万美元对全资子公司Halo Microelectronics (Hong Kong)Co.,Ltd.(以下简称香港希荻微)进行增资。因工作失误,公司在进行款项划转时,于2023年12月15日、2024年2月28日分别从超募资金专户转出人民币3554.80万元、7211.00万元至香港希荻微账户。上述情形不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证监会令第154号)第三十二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下同)第四条的规定。希荻微已于2024年4月12日4月18日通过自有资金账户向违规转出的超募资金专户退回全部资金人民币10765.80万元及期间产生的利息人民币108.84万元。

陶海作为希荻微董事长兼总经理、唐娅作为希荻微财务总监,未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第三条等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希荻微、陶海、NAM DAVID INGYUN、唐娅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企业网站信息显示,希荻微成立于2012年,2022年1月21日于科创板挂牌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包括电源管理芯片及信号链芯片在内的模拟集成电路产品的研发、设计和销售。

企业经营方面,2024年前三季度,希荻微实现营业收入3.45亿元,同比增加32.1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5亿元,上年同期为1613.36万元。

二级市场上,希荻微27日收跌1.98%报12.36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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