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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明确7种情形下应及时进行新闻发布

来源:证券日报   发布时间:2025-03-30  作者:吴晓璐   编辑:lucy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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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中国证监会发布《中国证监会新闻工作办法》,进一步提高证券期货监管工作透明度,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依法保障和促进舆论监督,营造改革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

原标题:证监会明确7种情形下应当及时进行新闻发布

3月28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中国证监会新闻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提高证券期货监管工作透明度,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依法保障和促进舆论监督,切实维护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维护资本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营造改革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

根据《办法》,证监会依法主动公开各类监管信息。有下列7种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进行新闻发布:

一是涉及资本市场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重大改革事项,关系公众和市场切身利益,须向社会通报或公开征求意见的;二是社会舆论已经或可能广泛关注的热点事件,属于监管职责范围之内应予以公开说明的;三是对已发布或公开征求意见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重大改革事项需进一步阐释说明的;四是对监管对象采取重大监管措施、重大案件立案调查以及决定终结调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五是组织重要工作会议和重要活动;六是资本市场整体运行情况和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情况,需及时向社会公布的;七是其他需及时对外进行新闻发布的事项。

此外,发布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重大改革事项,应对具体内容进行解释说明。

《办法》明确,证监会、各派出机构、各会管单位健全业务工作与新闻工作协调机制,将业务工作与新闻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

《办法》提出,未经批准或授权,证监会工作人员不得发表所在司局或单位的工作成果,不得擅自发布新闻、接受采访。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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