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会计视野讯 北京市财政局发布《关于开展北京市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第五期)的通知》。
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对象为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人才,包括分管财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及其后备人员、具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财务会计骨干。参加过全国高端会计人才培养的人员不再重复参加。
申报北京市高端会计人才的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遵守《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守会计职业道德;工作实绩突出,政策理论水平较高,具有开拓创新意识;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分析研究能力。
申报北京市高端会计人才,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具有经济管理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财务会计工作10年以上,在北京市区域内企业(不含中央在京单位)担任财务部门负责人及业务主管或在北京市区域内行政事业单位(不含中央在京单位)担任财务部门负责人及业务骨干;企业会计人员需具有高级会计师及以上资格;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会计人员需具有中级会计师及以上资格;具有较强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年龄在4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身体健康。
凡有以下情形的,不得参加选拔:最近5年内因执业活动违法、违纪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或因直接过失给本单位造成不利后果或不良影响的;本人所在单位最近5年内存在严重违反《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的行为,且与本人执业活动或职权范围有直接关系的。
申报者按要求填写申请表,经申报者所在单位同意后,报北京市财政局会计处审核。申报者审核通过后,参加集中笔试。北京市财政局协同培养基地统一组织命题,为结构化面试。聘请在社会上具有一定影响力和公信度的业内专家和有关部门领导对面试情况进行综合量化评分,并以综合量化评分的平均值作为申请人的得分。
北京市财政局协同培养基地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按照择优录用的原则确定最终入选名单,报北京市财政局领导批准后公布。
报名时间为2025年3月28日至4月20日(网上报名)。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第五期计划选拔培养优秀会计人员60人。培养周期3年,主要采用课堂研修、实地调研、案例研究、在职自学相结合的培养方式。以后视情况相应调整选拔培养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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