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诸城:采纳审计建议 出台《市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内控管理办法》”
近期,诸城市政府采纳审计建议,制定《诸城市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内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加强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全流程监督管理。
《办法》要求注重调查研究,确保项目精准谋划。乡村振兴局组织行业部门专家对入库项目的合规性、可行性以及联农带农机制进行综合检查,确保项目储备入库切实可行,减少入库随意性和盲目性。《办法》规定加强项目督导,提升项目管理质量。全程跟进项目预算评审、招标投标、建设管理及竣工验收等关键环节,研究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难点堵点,推动项目如期建成达效。《办法》强调夯实主体责任,强化项目运营管护,对于闲置的项目,建设单位要通过市场化手段,招募带动能力强、信誉好的经营主体入驻;对于在合同期限内,履约不到位、拖欠收益的经营主体,要求及时采取措施要求其限期整改、上缴拖欠收益。
2024年,诸城市开展了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建设管理及管护情况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关注项目立项审批、建设管理以及运营管护等内容,发现存在衔接资金未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部分项目工程变更程序履行不到位、更换项目经理未履行相关手续、收益上缴不及时以及资产闲置等问题,深入剖析造成问题的原因,向市委、市政府报送审计专报,提出加强衔接资金项目立项、建设管理及运营管护等全链条管理,推动各项目申报单位及审批部门根据区域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市场需求精准谋划实施、推动产业优化配置和集聚发展,充分发挥产业项目效益等审计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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