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恩施州:首次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监督情况”
近日,恩施州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并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并首次对加快推动内部审计高质量发展、规范社会审计执业行为提出具体要求。这一举措,正是近年来恩施州审计局持续强化内部审计指导监督、有效整合内部审计与社会审计力量,不断凝聚审计监督合力的生动缩影。
一是高位推进“深入督”。提请州委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将开展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列入全州审计工作要点,并向州委审计委员会、州人大常委会、州政府报告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监督情况,推动全州审计机关从建立工作机制、强化培训指导、创新监督方式、推动成果运用等方面,细化落实举措。目前,部分县市已先后出台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指引,建立内部审计报告及整改情况向审计机关备案机制。
二是全面调研“精准督”。州审计局党组5次召开会议听取内审工作汇报,分析形势、解决问题、协调推进,并组织调查全州446家党政机关、199家国有企业、616家事业单位内部审计机构及人员设置、工作开展情况。局领导班子成员先后15次到国企、医院、交通部门及县市审计机关走访调研,针对内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工作开展以及社会审计执业规范性、报告质量、监管情况提出审计建议。
三是多措并举“重点督”。采取日常监督、审计项目监督、专项检查等方式,重点关注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和社会审计机构报告质量。去年以来,共开展日常指导监督35次,实施教育、公安、卫健、交通、国资监管等重点行业审计,形成审计报告13份,4份审计要情获州领导批示,组织对50余份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报告开展核查,推动卫健、交通、水利等系统单位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提升治理水平。
四是完善机制“持续督”。建立内审“三个一”工作机制,每次审计结束后,在被审计单位召开一次问题分析会、开展一次工作培训会、推动建立一套内审制度和管理措施。建立“双线晾晒”通报机制,每季度在局内晾晒内审指导监督情况,向主管部门反馈重大问题、共性问题情况。建立成果运用机制,对内部审计已经发现并纠正的问题,不再在审计报告中反映。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对推动内部审计制度创新、相关审计建议获党委政府领导批示的审计人员,在量化考核时给予专项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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