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荆州:落实审计整改 出台住宅维修资金制度”
近期,荆州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落实审计整改,出台《荆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并收回多年应收未收商品房首期维修资金2735.16万元。
2024年8月至10月,荆州市审计局在住宅维修资金专项审计调查中发现,截至审计时,荆州市未制定市本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制度和续交管理办法,应收未收商品房首期维修资金2.08亿元。对此,荆州市审计局建议尽快出台管理制度,制定具体的续交、补交标准和流程,健全约束性续交机制,并对应收未收的住宅维修资金加大清收力度。
荆州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落实审计整改,于今年10月出台了《荆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并明确将维修资金归集纳入不动产登记前置条件,从初始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等各个环节进行把关,逐步化解应收未收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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