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在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启动了“内卷式”竞争综合治理工作。根据工作安排,现就省注协检查处理的四起低价低质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一
广东广正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低价低质承做某医疗器械公司年报审计项目案例
广东广正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广正所)于2018年成立,共有注册会计师8名。省注协跟踪监测统一监管平台中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收费信息发现,广正所2023年度与2024年1至6月期间出具的433份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平均收费不足4,100元,且部分项目收费与被审计单位规模显著不匹配,个别项目以明显低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承接,涉嫌“内卷式”竞争。省注协将广正所列为执业质量重点检查对象,检查发现广正所存在严重执业质量问题:
广正所以1,485元的收费金额承做某医疗器械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项目被审计单位2020年末资产总额为1,210.52万元,收入总额为1,165.51万元。广正所在审计过程中减少审计资源投入、大幅压减审计程序甚至不执行必要审计程序:银行存款期末余额23.5万元,未执行银行函证程序;往来科目中,应收账款期末余额452.42万元、预付账款期末余额435.54万元、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152.98万元,均未执行函证程序,也未执行充分的替代测试;短期借款期末余额168万元,未编制借款明细表,未实施借款函证程序,也未检查借款合同和银行凭证等文件;存货期末余额123.05万元,未编制审定表,未实施监盘或抽盘程序,未实施存货计价测试程序;营业收入年度发生额1,165.51万元,未对销售发票、凭证与合同进行核对,也未执行截止测试;营业成本年度发生额706.09万元,未编制成本倒轧表,也未测试成本结转的正确性及与收入的配比性;管理费用年度发生额329.48万元,未检查重要或异常费用项目的原始凭证,也未执行截止测试。除此之外,广正所其他受检查项目也存在未执行函证程序,未执行监盘或抽盘程序,未执行分析性程序等不执行必要审计程序问题,个别项目重要科目仅编制审定表、明细表,未实质执行审计程序。
广正所低价承做审计项目,项目收费过低无法覆盖业务成本,导致项目难以得到充足的审计资源投入,在未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情况下出具审计报告,存在低价低质行为。省注协对广正所予以公开谴责的行业惩戒,并向财政、国资、市场监管等部门通报了有关情况。
案例二
东莞市广穗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低价低质承做某医药科技公司年报审计项目案例
东莞市广穗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广穗所)于2018年成立,共有注册会计师5名。省注协跟踪监测统一监管平台中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收费信息发现,广穗所2023年度与2024年1至6月期间出具的797份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平均收费不足3,500元,且部分项目收费与被审计单位规模显著不匹配,涉嫌“内卷式”竞争。省注协将广穗所列为执业质量重点检查对象。检查发现广穗所存在严重执业质量问题:
广穗所以3000元的收费金额承做某医药科技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项目被审计单位2022年期末资产总额为66,341.06万元,负债总额为61,341.06万元。广穗所在审计过程中减少审计资源投入、大幅压减审计程序甚至不执行必要审计程序:大量科目仅编制审定表、明细表,未实施实质性审计程序,如银行存款科目期末余额137.82万元,仅获取部分账户对账单且未执行银行函证程序;往来科目中,预付账款期末余额15,871.64万元、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9,461.52万元、应付账款期末余额1,792.62万元、预收账款期末余额5,637.63万元、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16,869.48万元,均未执行函证程序,也未执行充分的替代测试;长期借款期末余额37,000万元,未实施函证程序,未获取借款合同、企业信用报告,未对利息进行测算;在建工程期末余额32,400.48万元,未编制审计工作底稿,未执行审计程序;未关注和披露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方面的重大异常。除此之外,广穗所其他受检查项目也存在未执行函证程序,未执行监盘或抽盘程序,未执行分析性程序和仅对个别重要科目抽取少量凭证等不执行必要审计程序问题。
广穗所低价承做审计项目,项目收费过低无法覆盖业务成本,导致项目难以得到充足的审计资源投入,在未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情况下出具审计报告,存在低价低质行为。省注协对广穗所予以公开谴责的行业惩戒,并向财政、国资、市场监管等部门通报了有关情况。
案例三
某会计师事务所低价低质承做某政府采购项目案例
某会计师事务所于2004年取得执业证书,共有注册会计师20名。省注协跟踪监测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和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中采购会计师事务所服务项目信息发现,该事务所于2023年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5万元的报价金额中标广州市某政府部门预算金额为28.8万元的甲采购项目,成交价为项目预算金额的17.36%;以及以9.7万元的报价金额中标广州市某政府部门预算金额为28.8万元的乙采购项目,成交价为项目预算金额的33.45%,涉嫌“内卷式”竞争。省注协将该事务所列为执业质量重点检查对象,检查发现该事务所在执行该项目过程中存在明显执业质量问题:
甲采购项目服务内容为对广州市某单位当前在建和完工的某类公共设施的成本计量进行审计。检查发现,被审计单位于审计报告日前5日与施工单位签署合同约定新建设15个该类公共设施,并以15个公共设施的合同价格为基准测算后续2000个该类公共设施的建设成本,事务所未对该事项保持职业怀疑,未获取前期已完成的建设合同进行建设成本分析对比,未获取充分的审计证据证实相关建设成本测算的合理性、准确性。此外,被审计单位与总承包方签订的施工合同截至审计报告日尚未进行工程结算,事务所未关注相关工程进度以及工程量,未评价其对成本的影响,未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
乙采购项目服务内容为对广州市相关企业提供的某类公共服务的成本计量进行审计。检查发现,被审计单位经审计后的2022年服务成本总额约为37亿元,其中职工薪酬计入成本金额为14亿元,约占总成本的38%。该事务所未对计提的职工薪酬费用执行必要的实质性程序,如未对获取的相关资料与明细账相关发生额进行核对与分析;未对在职人数进行核对,未核对在岗职工花名册、社会保险申报个人明细表、个人所得税申报明细表和住房公积金申报资料;未对比分析确认在职员工的人数及是否存在异常情况,实施的审计程序不足。此外,该事务所仅通过查询被审计单位自有平台的相关信息核定产品数据,未对该平台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
该事务所低价承做审计项目,项目收费过低无法覆盖业务成本,导致项目难以得到充足的审计资源投入,在未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情况下出具审计报告,存在低价低质行为。省注协对该事务所予以行业惩戒,同时向业务委托部门通报了有关情况。
案例四
某会计师事务所低价低质承做某政府采购项目案例
某会计师事务所于2022年取得执业证书,共有注册会计师2名。省注协跟踪监测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和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中采购会计师事务所服务项目信息发现,该事务所于2023年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0.59万元的报价金额中标广州市某政府部门预算金额为4万元的采购项目,成交价为项目预算金额的14.72%,涉嫌“内卷式”竞争。省注协将该事务所列为执业质量重点检查对象,检查发现该事务所在执行该项目过程中存在明显执业质量问题:
该采购项目服务内容为对广州市某单位2021年8至12月及202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财务收支情况、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情况、经济合规性等进行专项审计以及对该单位上一次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核查。截至2022年12月31日,被审计单位存货期末余额39.55万元,固定资产净值余额9,964.12万元。该事务所在审计报告中披露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固定资产、存货和在建工程进行了现场盘点,盘点结果为固定资产“账实一致”,存货、在建工程“未见异常”。但根据检查结果,审计人员仅获取收发存汇总表和固定资产清单,审计底稿中未见存货、固定资产盘点轨迹记录,无法有效证实审计人员实施了现场盘点工作。此外,该事务所在该项目审计过程中还存在未获取被审计单位“三定方案”和车辆定编文件,未复核人员、车辆是否超编;未获取项目资金的资金下达文件及资金管理制度,未复核专项资金是否专款专用、专账核算;未检查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等往来款科目款项性质与挂账时间,未考虑将函证程序作为实质性程序等问题。
该事务所低价承做审计项目,项目收费过低无法覆盖业务成本,导致项目难以得到充足的审计资源投入,在未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情况下出具审计报告,存在低价低质行为。省注协对该事务所予以行业惩戒,同时向被审计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通报了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