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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造假注会罚款将写进法律

来源:上海证券报   发布时间:2008-7-18  作者:初一   编辑:cljmy

阅读:2541  评论:2  打印   RSS 字号:|| 分享到:分享到会友Baidu搜藏分享到开心分享到豆瓣

做了假账,罚款的板子往往只打会计师事务所,落不到注册会计师身上,这一状况将会改变。财政部监督检查局监察专员耿建云昨日在北京说,正在修订的注册会计师法将增加对个人的罚款措施。

耿建云是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出席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贯彻实施新准则情况工作会议时透露这一信息的。

据悉,对1994年1月1日起施行的注册会计师法进行修订已列入立法计划,修订工作最早有望于今年年底前完成。

现行注册会计师法对注册会计师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明显偏轻。根据该法第39条的规定,罚款措施只针对会计师事务所,不针对注册会计师个人,这一规定与公司法、证券法的相关条款也不匹配。

耿建云说,财政部门对注册会计师行业进行行政监督的主要法律依据就是注册会计师法。为更加符合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客观要求,注册会计师法的修订还将进一步在行业内征求意见,财政部监督检查局主要负责其中法律责任条款的修订工作。目前的修订稿加大了行政处罚力度,增加了对个人罚款的措施,建立了对会计师事务所主管人员的责任追究制度,同时也相应增加了免责条款。

耿建云介绍说,为保障新会计准则和新审计准则的贯彻实施,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财政部加大了对少数严重违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处理处罚力度。近5年来,财政部通过检查,对7家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和37名出具上市公司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直接给予行政处罚,对另外22家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采取了约谈、批评、责令整改或者下发监管关注函等措施。今后,财政部将依法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加大行政处罚和公开曝光的力度,提高违规造假的成本,为诚信守法的会计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创造一个公平、公正的执业环境。

中国证监会会计部巡视员兼会计部副主任姚峰在会上表示,中国证监会正在整合已有的资源,准备建立一个资源共享、协调应对的诚信处理工作机制。目前已初步建立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诚信档案,监管层将结合这些诚信记录,对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机构和个人依法进行重点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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