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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规范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

来源:会计之星   发布时间:2010-7-15  作者:IMA   编辑:clj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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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会计从业资格人员管理,提高会计工作水平和会计人员素质,近日,省财政厅下发《关于明确我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相关问题的通知》,对我省会计从业资格人员的报名资格、继续教育等内容进行规范。

一、从今年6月22日起,报考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须具有中专或职高及以上会计类相关专业毕业证书。会计类相关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

二、当年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不参加本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继续教育从次年开始。

三、全部考试科目成绩合格的考生,从最后一次考试合格日算起,申请从业资格证书的时间为一年,逾期不申请者成绩自行作废。

四、通知下发前已参加全部科目考试且成绩全部合格的在校学生,待毕业后一年内持毕业证书到当地财政部门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已参加部分科目考试且成绩合格的在校学生,延长到2010年11月底前完成考试并按有关规定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今后,将不再接受在校学生报名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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