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会计人年终岁尾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汇算清缴工作量大,时间跨度长(5个月),会计人需要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各项审批、备案、申报等各类事项后,再进行年度所得税申报表的报送,汇算清缴既涉及所得税税收政策,又涉及所得税办税程序,因此会计人必须熟悉与自身相关的所得税政策和办税流程,了解会计核算与税收政策规定之间的差异,才能做好汇算清缴申报工作。我们梳理了2014年度所得税汇算有关的政策以及相关文章希望能帮助会计人顺利的完成年终汇算清缴工作。

新版所得税报表分析
  • 2014所得税年度申报表表际逻辑关系汇

    了解和掌握申报表之间的逻辑关系是正确理解报表和填写报表的基础,为此对各申报表之间的逻辑关系进行了汇总整理。 一、主表与各明细表之间的逻辑关系; 二、纳税调整表表际逻辑关系; 三、其他报表之间逻辑关系。 [详细]

  • 2014四季度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特别提醒

    由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75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4号)均系2014年四季度出台的新政策文件,大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均会在四季度首次进行加速折旧的税务处理。 [详细]

  • 新所得税申报表主要变化及注意事项

    为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及其有关政策近六年来的变化,国家税务总局修订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及《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填报说明》,自2015年1月1日施行。那么,本次修订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有哪些必要性及意义?相对于此前的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又有哪些主要特点和变化?纳税人学习和填报新所得税申报表时需注意哪些问题?[详细]

  • 房地产企业填报新所得税申报表要点分析

    2013年度以前,房地产企业的所得税汇算清缴一直使用的是2008年版的所得税申报表,因无法实现将房地产企业未完工收入作为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三项费用扣除基数的填报设计,使得2008年版的所得税申报表备受诟病,而2014版的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对该问题思考的解决方案则颇为巧妙、合理,体现了国家税务总局的智慧。 [详细]

税务部门提示
  • 2014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新政策汇总

    2014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新政策汇总 [详细]

  • 这些汇算清缴税前扣除你做对了吗?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纳税人在完成会计年报后的一件重要工作,是纳税人对一年中预缴所得税税款的全面清算。纳税人应在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和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办理结清税款手续,也就是说2015年1—5月份为2014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南京地税就企业较为关心的税前扣除常见问题进行剖析,为企业解惑。 [详细]

所得税汇算中的会计与税务处理
  • 所得税汇算:研发费用的税务与会计差异

    企业的研发费用将是所得税汇算的难点与重点,稍有不慎可能出现税务风险,原因在于企业研发费用在会计与税务方面有一定的差异,因此将研发费用的税务与会计差异进行了简单归纳总结。本人喜欢把对比的问题以表格形式呈现,主要是为了方便以后查找比对,这样会一目了然,但是表格要求精简,所以有不全的地方(如果对相关问题较为熟悉一看便知,不熟悉的人可以找原文件查看)。[详细]

  • 所得税汇算中成本类特殊事项会计处理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了6个年头,许多汇算清缴疑难问题已得到解决。但对于纳税人来说,却总会有一些新问题亟待解决。因此,针对纳税人在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中涉及成本的一些特殊事项,现在就相关的税务处理做一梳理和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详细]

  • 五险一金的财税处理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详细]

  •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会计处理分析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4号)对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做出明确规定,但对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是否应该同时及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固定资产是否应保留净残值等会计问题并未明确,实务中也因此出现混乱。[详细]

行业评论
  • 新风险点提示 企业所得税需要关注35点

    风险描述:收入不具备真实性、完整性。如:各种主营业务中以低于正常批发价的价格销售货物、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行为;将已实现的收入长期挂往来帐或干脆置于帐外而未确认收入;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货物未按税法规定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 [详细]

  • 填报新版申报表 关注福利费涉税风险

    进行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纳税人发生职工薪酬及其相关的职工福利费支出、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工会经费支出等纳税调整项目,应填报A105050《职工薪酬纳税调整明细表》。[详细]

  • 资产损失税前扣除自行申报时的五要点及风险提示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中《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和《资产损失(专项申报)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为新增表格。为了便于纳税人在汇算清缴时对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正确操作,下面提出五点注意事项和风险提示,提醒纳税人予以关注。[详细]

  • 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指引(2015年)

    资产损失扣除是企业所得税汇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税法规定符合条件的合理资产损失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与会计准则相比,税法对资产损失的界定更为复杂,税法对存货损失的规定范围也比会计准则更广泛。为进一步加强财产损失扣除的管理,2011年3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新的《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第25号)(以下简称“25号文”)。[详细]

国家税务总局图解所得税申报表填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