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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野论坛欢迎媒体合作

来源:中国会计视野   发布时间:2009-05-20  作者:视野   编辑:zlcx

阅读:5361  打印   RSS 字号:||

视野论坛(bbs.esnai.com)是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中国会计师野网的重要交流板块之一。前身可追溯到1998年10月18日。10年多来,视野论坛本着“专业 务实 包容 声音”的宗旨,鼓励同行开展网上专业讨论,鼓励同行的真诚交流。

目前(2009年5月18日),视野论坛有96万注册用户。累计有主题贴: 35.3万,跟帖 259万(不包括此前不定期删除的大约200万贴),还在以日均1500左右的量增加。按照视野网站约定,这些原创文字归作者和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中国会计视野网站共同所有。

视野论坛藏龙卧虎,有很多行业内资深人士参与讨论,视野论坛也时有精彩专业言论涌现。这些观点也往往被媒体所关注。自视野论坛创办以来,和多家财会、财经媒体有不同的合作关系。这些合作包括了合作版面开设,好文的采用、作者约稿等。

为推动视野论坛的发展,推动网友精彩言论的传播。视野论坛欢迎媒体合作和媒体人士个人身份的合作。

一、为中国大陆法律许可的正式出版物。财会、财经类为佳。这些合作将公布在视野论坛,以供视野网友了解。

二、视野论坛的原创发帖归发帖者本人和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中国会计视野网站共同所有。合作媒体将可在视野论坛采集线索、引用、转载、约稿等。有关这些活动的结果,如公开发表的,欢迎转帖公布在论坛,并跟原帖予以公告。

三、上述活动除非作者声明弃权,都须获得作者本人的认可并按约定支付稿酬或其他致谢。相关活动形成的文字,需在内容中写明作者名字和“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中国会计视野网”、“中国会计视野网”、或“中国会计视野论坛”等字样。

四、签约合作媒体在视野论坛开设合作版面(从需求)、可单独或合作举行征稿等主题活动。

五、欢迎媒体记者、编辑公开自己的身份和联系方式,以促进媒体和作者的相互交流。也欢迎媒体记者加入视野网站开设的财经媒体QQ群,群号是:12014362,申请加入时请注明所属媒体名称。

此外,视野反对对未经许可的采集行为。尤其反对改头换面的“原创”拷贝、抄袭等行为。如有发现,将予以公开谴责、并要求媒体或当事人在视野论坛道歉澄清。如有更恶劣者,将由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律师参与处理。

附:目前和视野网站合作的媒体

财务与会计》、《中国会计报》、《新理财》、《首席财务官》《中国税务报》《财会通讯》、《中国注册会计师

视野网站编辑部电话:021-69768000-68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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