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会计视野讯 黑龙江省财政厅发布《关于送达哈尔滨市香坊区理想等会计师事务所整改通知的通告 》。
公告称,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7号)和《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会计师事务所“无证经营”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财会〔2021〕15号)有关规定,黑龙江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鸡西誉和会计师事务所、哈尔滨鑫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禹冠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金达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哈尔滨世纪国信会计师事务所、哈尔滨市香坊区理想会计师事务所、哈尔滨雯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等8家会计师事务所应进行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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