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会计视野讯 安徽省财政厅发布《关于“有照无证”会计师事务所名单的公告》,安徽省财政厅对6家逾期未完成改正的“有照无证”会计师事务所名单予以公告。
公告称,根据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开展会计师事务所“无证经营”行为整治工作要求,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开展“有照无证”会计师事务所整治工作的通知》(皖财会〔2021〕600号),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有照无证”会计师事务所整治工作,采用送达《整改通知书》和电话通知的方式,督促“有照无证”会计师事务所限期向省财政厅申办执业许可或向市场监管部门办理注销、变更名称,现整改期满,仍有6家会计师事务所逾期未完成改正。
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第六十五条规定,安徽省财政厅对6家逾期未完成改正的“有照无证”会计师事务所名单予以公告,其不得以会计师事务所的名义开展业务活动,不得从事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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