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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信证券和时任高管被罚财务造假达6年

来源:澎湃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2-07-12  作者:田忠方   编辑:lucy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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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因连续6年财务造假等违法行为,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时任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管,均被证监会警告并处以不同金额的罚款。

原标题:“网信证券和时任高管被罚:财务造假达6年,利润造假逾63亿”

因连续6年财务造假等违法行为,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网信证券”)及时任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管,均被证监会警告并处以不同金额的罚款。

日前,证监会官网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查明,网信证券在2012年至2017年,对其买断式回购交易业务未按相关规定进行核算。网信证券在买断式回购交易卖出债券时终止确认了其所卖出回购的金融资产,且未就其承担的回购义务确认相应的金融负债,也未在年末计提利息、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上述行为导致网信证券向我会报送的2012年至2017年年度报告财务报表中,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财务费用投资收益利润总额等科目金额虚假。”证监会指出。

澎湃新闻记者计算显示,6年间,网信证券合计利润造假总额高达逾63亿元。

因此,证监会决定,对网信证券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的罚款。同时,对时任董事长刘平,时任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王媖,时任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张家军等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此外,对时任网信证券副总经理贾向安,时任合规总监张松启等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万元的罚款。

今年4月29日,网信证券破产重整正式靴子落地。证监会正式核准了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300803,以下简称“指南针”)成为网信证券主要股东。

连续6年财务造假,利润造假总额逾63亿元

证监会表示,依据有关规定,我会对网信证券违反证券法律法规一案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均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要求听证,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具体来看,证监会指出,网信证券的违法事实,从2012年至2017年,连续持续了6年之久。

“2012年至2017年,网信证券对其买断式回购交易业务未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06版)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八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06版)第十一条的规定进行核算,网信证券在买断式回购交易卖出债券时终止确认了其所卖出回购的金融资产,且未就其承担的回购义务确认相应的金融负债,也未在年末计提利息、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证监会称。

证监会表示,上述行为导致网信证券向我会报送的2012年至2017年年度报告财务报表中,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财务费用投资收益、利润总额等科目金额虚假。

“2012年,虚减利润总额15.25万元。2013年,虚增利润总额3.47亿元。2014年,虚减利润总额2.56亿元。2015年,虚减利润总额3.59亿元。2016年,虚增利润总额22.60亿元。2017年,虚增利润总额31.25亿元。”证监会进一步指出。

澎湃新闻记者计算显示,6年间,网信证券合计利润造假总额高达逾63亿元。

证监会强调,上述违法事实,有网信证券2012年至2017年年度报告、财务资料、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相关债券交易明细、相关债券业务结算数据、相关债券估值数据、相关债券回购交易主协议、相关情况说明、相关合同、相关银行账户资料、银行流水、相关人员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网信证券及时任高管被罚

对于网信证券的上述行为,证监会表示,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证券公司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或者提供的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的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二条第一款所述“证券公司或者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违反规定,报送、提供的经营管理信息和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行为。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网信证券及时任董事长刘平,时任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王媖,时任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张家军,时任网信证券副总经理贾向安,时任合规总监张松启等均被证监会警告并处以罚款。

具体来看,证监会指出,网信证券时任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王媖,负责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其在审议通过2012年至2017年年度报告的董事会决议上签字,在向我会报送的年度报告上签字。

“时任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张家军,负责公司财务工作,其在向我会报送的年度报告上签字。其二人均在2012年至2017年年度报告中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是网信证券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证监会进一步指出。

公告显示,王瑛和张家军,均被证监会给予警告,并被处以3万元罚款。

证监会同时指出,时任董事长刘平,全面负责公司工作,其在审议通过2015年至2017年年度报告的董事会决议上签字,在向我会报送的2015年至2017年年度报告上签字,并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是网信证券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公告显示,刘平也被证监会给予警告,并被处以3万元罚款。

此外,证监会表示,时任合规总监张松启,在向我会报送的2012年、2014年至2017年年度报告上签字,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时任副总经理贾向安具体分管公司债券交易业务,上述二人是网信证券上述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公告显示,张松启和贾向安,均被证监会给予警告,并分别被处以2万元罚款。

此外,证监会对网信证券也给予了警告,并处以了30万元的罚款。

网信证券重整正式落地,指南针获批成主要股东

4月29日,证监会官网发布了《关于核准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主要股东的批复》。公告表示,根据相关规定,核准指南针成为网信证券主要股东。

今年2月10日,指南针发布公告称,确定公司为网信证券重整投资人。而指南针报名参与网信证券破产重整投资人的招募和遴选,更是早在2021年9月。七个多月后,网信证券重整正式落地。

指南针在2021年年报中表示,如果公司被确定为最终的重整投资人,将利用自身丰富的与证券公司相匹配的金融相关业务经验,充分发挥业务协同性,打造一站式综合金融服务,布局公司未来业务发展。

Wind资料显示,指南针为中国首家定位于个人投资者金融服务的股份制企业,为个人投资者提供先进的投资工具及解决方案。业务涵盖证券、期货外汇基金四大。是首家同时获得国家统计局、上交所、深交所、大连商品交易所数据权威授权的金融服务企业。

2007年,指南针在新三板挂牌。2019年,指南针在创业板成功上市。

公开资料显示,网信证券成立于1995年4月18日。业务方面,网信证券已取得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承销代销金融产品、证券保荐、融资融券等相关业务资格。

由于证监会在日常监管中发现网信证券财务状况持续恶化,净资本及其他风险控制指标不符合规定要求,存在重大风险隐患。自2019年5月5日起,证监会辽宁监管局向公司派出了风险监控现场工作组,进行专项检查,监控公司经营、管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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