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会计视野讯 国家档案局办公室、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印发<电子发票全流程电子化管理指南>的通知》。
公告称,为进一步推进电子发票应用和推广实施工作,助力国家数字经济发展,国家档案局会同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总结三批增值税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试点经验,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编制形成了《电子发票全流程电子化管理指南》。现印发并供各单位在电子发票开具、接收、报销、入账、归档全流程管理过程中参考。
附件:
电子发票全流程电子化管理指南.pdf
原文地址:https://www.saac.gov.cn/daj/tzgg/202303/8b9ee296b4b14f9388761377a302de5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