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2024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
根据 《2024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现将河 南省2024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和综合阶段 考试报名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 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 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 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已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 国统一考试:
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 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禁考处理期 限未满者;
已报名参加2024年8月31日—9月1日注册会计师全国 统一考试欧洲考区考试者;
已经取得全科合格者,或经依法认定或者考核具有注册 会计师资格者。
二、报名程序
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通过注册会计 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https://cpaexam.cicpa.org.cn, 简称网报系统)进行报名,或者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简称 中注协)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报名。报名分为注册并填写报名信 息、资格审核和交费三个环节
(一)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应当于2024年4月8日早8∶00—4月30日晚8∶00, 点击进入网报系统,按照报名指引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在此期间, 考生可以结合本人实际情况对报考科目和报考地进行调整。首次 报名人员需进行注册并上传符合要求的本人最近1年1寸免冠白 底证件照片 (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小2-20K,178像素×220像 素,分辨率至少满足每英寸96×96点)。非首次报名人员相关信 息发生变动的,应当及时予以更新。
无法上传照片的报名人员可在报名期间联系报名所在地方考 办 (郑 州 0371—67181116;安 阳 0372—5109282;新 乡 0373— — 3 — 3688639;焦 作 0391—8866513;驻 马 店 0396—2610874;鹤 壁 0392—3351066; 信 阳 0376—6699171; 洛 阳 0379—63917007; 开 封 0371—23876026; 许 昌 0374—2676365; 平 顶 山 0375— 2627605; 南 阳 0377—62376454; 商 丘 0370—2697972; 周 口 0394—8319526;济源0391—6639281;濮阳0393—6661615;三 门峡0398—2608520;漯河0395-3125013)咨询办理。
符合综合阶段考试报名条件,但无法进行报名的人员,可向 河南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查询办理 (地址:郑 州市丰产路99号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3室,电话:0371— 65766889)。
(二)资格审核
1. 首次报名人员填报的国 (境)内学历信息,原则上由网 报系统根据身份证件信息链接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 认证;持国 (境)外学历的报名人员 (含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持有 人)填报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编号,由中注 协、省级注协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
国 (境)内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的学历信息将由中注协于 2024年8月2日统一提交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认 证。持国 (境)外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应当于2024年 7月22日—8月2日 (每天8∶00—20∶00)登录网报系统补录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编号,由中注协、省级注 协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
2. 持非居民身份证件 (如军官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 者以军校毕业学历、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作为报 名条件的首次报名人员,或者网报系统无法认证学历的首次报名 人员,应当按照要求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或者职称证书 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或者在报名期间 (不含法定节假日)携带 本人签名的报名信息表、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等 相关材料,到报名所在地方考办指定地点 (详见河南省注协网站 公告或网报系统中河南省报名公告)进行审核。
3. 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报名资 格不予通过。
(三)交费
1.报名人员应于2024年6月13日—6月28日 (每天8∶00— 20∶00)登录网报系统 (https://cpaexam.cicpa.org.cn)完成 交费。交费期间,为方便考生根据个人备考情况审慎交费,允许 考生在考区不变的前提下,对所报科目进行调整。报名人员完成 交费后,报考科目、考区及其他相关报名信息不得更改,且报名 费不予退还。
2. 报名费标准按照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收费标 准的通知》(豫财办 〔2021〕40号)文件规定,每人每科次82元。
3. 需要打印发票的考生,在完成报名缴费 T+1日后,即可 通过报名系统自主下载、邮箱自动推送链接下载和链接https:// jsfs.yeepay.com/js—pre—nontax—app/invoiceManagement/login? — 5 — merchantNo=10001092911下载三种方式获取电子发票。
4. 报名人员 (不含应届毕业生)完成交费手续后,可在网 报系统查询个人报名状态;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可于 2024年 8月5日后登录网报系统查询个人审核状态,如未通过资格审 核,相关后果由个人承担。
三、考试科目和考试范围
专业阶段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 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
专业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可以同时报考6个科目,也可以选择 报考部分科目。
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职业能力综合测试 (试卷一、试卷二)。
考试以 《注 册 会 计 师 全 国 统 一 考 试 大 纲—专 业 阶 段 考 试 (2024年)》和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综合阶段考试 (2024年)》确定考试范围。中注协根据考试大纲组织编写了专 业阶段6个科目考试辅导教材、专业阶段和综合阶段试题汇编, 以及经济法规汇编,供考生复习备考,参考使用;上述教材及资 料不是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指定用书。
四、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方式。即,在计算机终端获取 试题、作答并提交答题结果。
除试题作出特殊要求外,考试均使用中文作答。考试系统提 供了8种中文输入法:微软拼音输入法 (全拼)、谷歌拼音输入 — 6 — 法 (全拼)、搜狗拼音输入法 (全拼)、极品五笔输入法、搜狗五 笔输入法、微软新仓颉输入法、速成输入法和新注音输入法。其 中,微软新仓颉输入法、速成输入法和新注音输入法为中文繁体 输入法,仅限港澳台外考生及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持有人使用。考 试时,考生仅可选择使用考试系统提供的输入法及其具体功能。
五、考试时间和地点
(一)考试时间
专业阶段考试:
2024年8月23日 (星期五)
08∶30—11∶30 会计 (第一场)
13∶00—15∶00 税法 (第一场)
17∶00—19∶00 经济法 (第一场)
2024年8月24日 (星期六)
08∶30—11∶00 审计
13∶00—15∶30 财务成本管理
17∶00—19∶00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2024年8月25日 (星期日)
08∶30—11∶30 会计 (第二场)
13∶00—15∶00 税法 (第二场)
17∶00—19∶00 经济法 (第二场)
综合阶段考试:
2024年8月24日 (星期六)
08∶30—12∶00 职业能力综合测试 (试卷一)
14∶00—17∶30 职业能力综合测试 (试卷二)
(二)考试地点
综合阶段考试地点安排在郑州市
专业阶段考试河南省共设十八个考区:郑州、安阳、新乡、 焦作、驻马店、鹤壁、信阳、洛阳、开封、许昌、平顶山、南 阳、商丘、周口、济源、濮阳、三门峡、漯河。请考生根据情况 选择报考考区。
(三)关于在部分考区安排会计、税法、经济法三个科目两 场考试
考虑到参加会计、税法、经济法三个科目考试考生人数较 多,考点和机位相对紧张,为优化考点和机位资源,拟在部分考 区对会计、税法、经济法三个科目安排两场考试。具体安排以准 考证为准。
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简称财政部考办)将 根据报名及机位准备情况统筹安排考生参加相关场次的考试,每 位考生只允许参加同一科目的一场考试,请广大考生务必按照准 考证上载明的场次和时间参加考试。
六、准考证的下载打印
考生应当于2024年8月5日—20日 (每天8∶00—20∶00) 登录网报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名资格审核未通过或者未交费的报名人员,将不能下载打 — 8 — 印准考证并参加考试。
七、试卷评阅和成绩认定
(一)考生答卷由中注协组织集中评阅。考试成绩经财政部 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认定后发布。预计2024年11月下旬可登 录网报系统查询成绩并下载打印成绩单,具体时间以中注协官网 发布的通知公告为准。
(二)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
(三)专业阶段考试的单科考试合格成绩5年内有效。对在 连续5个年度考试中取得专业阶段考试全部科目合格成绩的考 生,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电子证 书,并由考生自行登录网报系统下载打印。
(四)对取得综合阶段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颁发注册 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书。全科合格证书由考生在成绩 发布之日起45个工作日后,到其本人在报名系统中所选择的合 格证领取地的地方考办申领,具体领证事宜以省注协网站公告为准。
八、专业阶段考试免试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及 《注册会计师全国 统一考试免试管理办法》执行。
九、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员应当认真阅读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 和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文件 (可在网报系统查阅),报名完成即视为全部认同并承诺遵守。 — 9 —
(二)考生下载打印准考证时,应当认真阅读 《注册会计师 全国统一考试应考人员考场守则》和有关考试信息,并按要求和 准考证载明的考试场次、时间参加考试。
(三)进入考场时,应考人员可以携带蓝色或黑色钢笔、签 字笔、铅笔、直尺和不具有文字存储及显示、录放功能的计算器 等,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和电子设备、书籍、纸张、饮品以 及其他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座位。考试期间,考生应当服 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和安排。
(四)需要对考试成绩复核的考生,可在成绩发布后第5个 工作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报系统,提出复核申请,中 注协将根据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办法》统一组织 复核工作。
(五)中注协将通过网报系统 (https://cpaexam.cicpa.org.cn) 及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考试相关通知公告,请报名人员予 以关注。
(六)报名和交费期间,如需咨询与网报系统相关的技术问 题,报名 人 员 请 拨 打 中 注 协 考 试 服 务 电 话 010—88250110 和 010—88250119 (工作日8∶00—11∶30,13∶00—17∶00)或者 咨询考生报名所在地方考办 (详见河南省注协网站公告或网报系 统中河南省报名公告)。如需咨询与考试政策相关的问题,报名人 员可将问题发送至中注协设立的考试邮箱:cpaks@cicpa.org.cn。
(七)请报名人员慎重选择报考地,建议按工作地、居住地 — 10 — 就近或者就地报名参加考试。同时,报名人员参加考试,应当及 时关注考区所在地注协发布的相关公告,遵守并配合落实考区所 在地考试相关规定和要求。
(八)特别提示 报名人员应当注意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按照本简章规定的办 法登录网报系统或者中注协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切勿通过其 他陌生链接登录。
中注协不举办或者参与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 何单位或者机构进行考前培训辅导。请报名人员切勿轻信虚假宣 传,防止上当受骗。同时,中注协将协助公安机关打击以 “保 过”、“真题”、“查分、改分”为幌子的违法犯罪活动。
河南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
2024年3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