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落实审计整改 山东省规范省级公务用车管理
近期,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财政厅联合开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系统与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全口径公务车辆数据核对工作,进一步健全公务用车管理沟通协调机制,推动深化省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今年上半年,省审计厅在2023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中,对103个省级部门所属837个预算单位的公务用车管理及运行维护费支出等情况进行了重点关注,揭示了省级公务用车管理沟通协调机制不健全、编制核定不完整、统一管理力度不够;部分集中统管公务用车未入账、使用率低、车辆运行维护费管理不严格、车辆监管存在漏洞等问题。
省审计厅将上述审计结果上报省委审计委,并向省委、省政府报送了关于规范省级公务用车管理使用的审计信息,深入剖析问题成因,建议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财政厅加强沟通协调,严格履行公务用车管理职能,建立完善公务用车定期对账机制,强化集中统管公务用车精细化管理。省委主要负责同志作出批示,要求严格高效抓好问题整改。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财政厅两部门认真落实整改要求,立行立改,建章立制,坚持问题导向、求解思维,联合出台《山东省省级党政机关集中统管公务用车调度使用管理办法》,从严统管车辆编制和标准管理、合理控制统管实体车辆数量、规范优化统管车辆调度使用流程、强化监督检查等方面提出务实举措,有效高效保障公务出行、有效降低运行成本。在出台上述管理办法的基础上,两部门进一步抓实抓细管理工作,积极吸纳审计建议,堵塞管理漏洞,联合开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系统与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全口径车辆数据核对工作,逐项比对两系统间的数据差异,构建部门间常态化对接沟通和数据共享机制,为规范和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提供基础支撑;省级统管车辆未过户未入账以及自行管理车辆闲置等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累计完成48辆省级统管车辆过户、入账,71辆超编车辆通过收交、处置、调剂使用、核定编制等方式完成问题整改,对40辆自行管理公务用车通过细化审批登记、喷涂统一标识、安装GPS等措施规范运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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