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会计视野讯 近日,证监会对银信评估资产评有限公司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对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316,981.12元,并处以633,962.24元罚款;2名资产评估师朱瑞、陈宣被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
2020年9月,银信评估接受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筑股份)委托,对新筑股份拟转让上海奥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威科技)部分股权所涉及的奥威科技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20年7月31日。2020年9月17日,银信评估出具评估报告,采用收益法评估,奥威科技评估值为91,463万元,较账面所有者权益评估增值79,002.21万元,增值率634.01%,签字评估师为朱瑞、陈宣,评估业务收入为316,981.12元。
银信评估在评估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存在未充分核查验证评估中使用的资料,将虚假合同作为收入预测依据、未对收益预测资料进行必要的分析、判断和调整,预测依据明显不充分,数据引用及计算公式设置错误和评估底稿缺失等问题,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存在误导性陈述。
根据当事人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证监会依法决定:
一、对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316,981.12元,并处以633,962.24元罚款;
二、对朱瑞、陈宣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