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决策部署,规范会员执业行为,防止“内卷式”竞争,2025年7月,中评协印发《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反不正当竞争行为实施意见(试行)》(中评协〔2025〕6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江苏省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省评协)对《实施意见》进行了转发,并要求全省各资产评估机构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持续完善内部管理,主动参与行业监督。
近期,省评协陆续收到中评协、外省评协转来以及本省、外省机构反映的11起涉嫌采取低于成本报价手段承揽业务的举报。接到举报后,省评协第一时间组织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并对涉事资产评估机构相关负责人开展约谈。约谈中,省评协重申《实施意见》核心监管要求,要求涉事机构深刻认识恶性压价竞争对行业健康发展的危害,切实防范由此引发的执业质量风险,涉事机构均表示这次约谈为自身规范经营敲响了警钟,并承诺在后续经营发展中严格遵守《实施意见》的规定,坚决杜绝此类不正当竞争行为。
后续跟踪情况显示:在11起被举报的项目中,5家机构已与委托方协商一致,主动放弃中标项目;3家机构未获得项目中标资格;2家机构中标项目与资产评估服务无关联;另有1家机构未放弃中标资格。针对未放弃中标的机构,省评协已明确将其对应中标项目的执业质量纳入重点监管范围,并持续跟踪核查。
在接受举报的同时,省评协已通过“江苏政府采购”网站等信息平台建立会员投标行为监测分析机制,重点关注涉嫌低成本报价中标评估项目。请各机构引以为戒,切实强化内部治理,自觉规范执业行为,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为行业长期健康、稳定发展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