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
通知称,为了规范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保障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请遵照执行。





《会计继续教育规定》明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培训形式的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由省级财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有关中央主管单位制定,各地和有关中央主管单位可适当调整学分与学时的对应标准以及相关的认定和计量方式;参加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会计继续教育规定》规定了全国统一的学分计量标准。[详细]

《会计继续教育规定》充分体现继续教育培养与使用相结合的基本原则,
一是强调用人单位应当建立本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与使用、晋升相衔接的激励机制,将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应当作为聘任会计专业技术职务或者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
二是强调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的考核与评价,并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高端会计人才选拔等的依据之一,并纳入其信用信息档案。对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或者参加继续教育未取得规定学分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详细]
一是强调用人单位应当建立本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与使用、晋升相衔接的激励机制,将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应当作为聘任会计专业技术职务或者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
二是强调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的考核与评价,并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高端会计人才选拔等的依据之一,并纳入其信用信息档案。对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或者参加继续教育未取得规定学分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详细]


业内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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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继续教育,并非传说那样可怕!
这两天,关于会计继续教育的话题,出现很多标题党,如“史上最严继续教育”、“继续教育,财政部铁令”之类的微文,一时间,会计继续教育俨然如洪水猛兽般可怕。其实,这些都是在过度解读会计继续教育,本期大鹏说说关于会计继续教育那些事。[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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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在抱怨会计继续教育吗?我也曾经抱怨过
转变观念,以一种积极的心态参加每年的继续教育,而且在选择课程的时候,尽可能的贴近工作、学习、考试,既完成了继续教育,又获得了丰富且优质的知识营养,拓宽了视野,增长了见识[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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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财务部集体申请进行继续教育!
都说财务是老板的左右手,好搭档,这对好搭档要配好,配不好就是灾难。[详细]
网友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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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证取消凭什么还要去继续教育?
依据财政部财会〔2016〕22号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随着2018年初级考试的进行,大家发现初级职称的难度越来越像取消的会计证了,觉得自己取消的会计证很委屈?[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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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证虽然取消了,但继续教育还是要进行的!
自从会计证要取消的消息出来之后,一直有人在问:为什么证都没了还要我进行继续教育?是想继续坑我钱吗?我可以不再参加继续教育吗? 答案是NO![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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