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改革专题
个税法第七次修订
导语:2018年6月19日,备受关注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这是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自1980年出台以来第七次大修。《草案》除对社会热议的起征点进行调整外,还拟规定对部分劳动性所得实行综合征税、优化调整税率结构,并首次增设专项附加扣除等多项内容。这是这部法律自1980年出台以来的第七次大修,从草案内容看,不啻一次意义重大的变革。
   8月31日下午,备受社会关注的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至此,七次大修后的新个税法正式亮相!新个税法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详读 个税法第七次修订
31日下午,备受社会关注的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至此,七次大修后的新个税法正式亮相!新个税法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详情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次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维持了一审稿中起征点调至每年6万元;赡养老人的支出允许予以税前扣除;稿酬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按照所取得收入的百分之七十计算。>>详情
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公开征求意见28日截止,共收到超过13万条意见。从此前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情况以及后续采访看,上调起征点成为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详情
中国人大网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全文,并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7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进行了审议。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在中国人大网公布,社会公众可以直接登录中国人大网提出意见>>详情
备受关注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19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这是个税法自1980年出台以来第七次大修,也将迎来一次根本性变革: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性所得首次实行综合征税;个税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详情
媒体评论
  • 五问个税改革:起征点为何定5000元?为何

    此次个税法的修改力度很大,最大的亮点是什么?5000元的起征点是否合适?45%的最高档税率是否高了?为什么要新增专项附加扣除的规定?费用扣除标准为什么要实行全国“一刀切”?这些公众关注的问题,也正是立法者多次审议时认真斟酌之处。[详细]

  • 个税起征点还能调高吗?

    历次个税修法,大家最关注的都是起征点。此次个税修法草案拟将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同时首次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性所得实行综合征税。起征点引起了社会广泛的讨论,甚至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中也是如此。在一些民众甚至专家看来,起征点还可以进一步提高。[详细]

  • 个税税制不宜太复杂 起征点应各地相同

    此次修正案草案拟将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即每年6万元,而一些民众甚至专家认为还可以调得更高。目前的3500元标准系于2011年制定,而这些年随着工资增长和生活成本上升,提高起征点无可厚非,更何况,根据很多专家的意见,个税起征点原本就是应该与通胀率挂钩,水涨船高才比较公平。[详细]

  • 专家建议小改大改分步实施

    刘佐认为,个税改革总体可以分两步走:第一步,可以称为“小改”,即先行适当增加工资、薪金等征税项目的基本费用扣除额,同时适当调整税率水平和结构,并将按月征收改为按年征收。第二步,可以称为“大改”或者全面改革,即在充分的调查、研究和论证的基础上,逐步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的总体方案。[详细]

  • 公众关注个税法修改

    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一审之后,通过中国人大网正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并征求意见,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在各方意见中,个税起征点调整、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专项附加扣除等特点问题备受瞩目。[详细]

业内评论
  • 个税修订,应该关心的是反避税规定

    对普通个人搞一般反避税,会增大税企争议,增加普通个人涉税遵从风险,如果对所有大小行为一视同仁,实务中必然会导致选择性执法,导致社会不公平,有悖于公平正义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详细]

  • [建议]个税起征点应该与房价挂钩

    如果每月连一平方米的房子都买不起还要去交纳个人所得税,主观上存在不情愿,客观上存在不合理,建议现阶段个人所得税的月起征点按该地区的一手商品房的均价进行设定更加合理。差异化的起征点从宏观上解决了地区平衡问题,微观上解决了纳税人的负担,促进消费的多元化。[详细]

  • 股权转让 逃不过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的法眼

    “折戟沉沙铁未销,自将磨洗认前朝。东风不与周郎便,铜雀春深锁二乔。”假以时日,个人所得税修正案该条款得以落地,商事登记部门在做股权登记之前,必须要求企业提供完税凭证,那么,对于税务机关而言也就牢牢控制了股权转让的税收抓手,就像诸葛亮借到东风一样,必将更加游刃有余。[详细]

  • 个人所得税法改良刍议(一)改革的原因、意义和方向

    现行个人所得税税法已经执行二十多年了,二十多年间商业模式、收入类型有了很大的变化;如果不从所得分类、税率设计层面做出调整,再怎么改还是刻舟求剑,用二十多年前划的线来规范当今的商业模式和计税模式,显然无法与我们近二十多年取得的成果进行协调。[详细]

最新内容
个人所得税改革历程
1980年9月1日,五届人大第三次会议通过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同年12月14日,财政部公布《个人所得税施行细则》。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至此方始建立。
1986年9月,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规定对本国公民的个人收入统一征收个人收入调节税。  
1993年10月31日,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的修正案,规定不分内、外,所有中国居民和有来源于中国所得的非居民,均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第一次修改) 
1999年8月30日,九届人大第11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把个税法第四条第二款“储蓄存款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项目删去,而开征了《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第二次修改)  
2005年07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  
2005年08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将首次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
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再次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起征点1600元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三次修改) 
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明确“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开征、减征、停征个人所得税及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四次修改)
2007年12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自2008年3月1日起由1600元提高到2000元。(第五次修改)  
2008年3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实施,将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由1600元/月提高到2000元/月。  
2009年8月,国家税务总局颁发《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的通知》,取消'双薪制'计税办法。    
2011年3月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会议认为要提高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调整工资薪金所得税率级次级距。  
2011年6月30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根据决定,个税起征点将从现行的2000元提高到3500元。(第六次修改)
2018年6月19日,备受关注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这是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自1980年出台以来第七次大修。《草案》除对社会热议的起征点进行调整外,还拟规定对部分劳动性所得实行综合征税、优化调整税率结构,并首次增设专项附加扣除等多项内容。
2018年8月31日,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起征点确定为每月5000元。(第七次修改)

网友热议
个税草案一直是今年财会行业的大热点,而现在相关负责人发布重要指示,这就意味着草案即将公布,个税到底还是5000,还是提升至7000,专项扣除到底是怎么实施细则?...关于这次个税草案,你怎么看?>>参与讨论
个人的房产是个人税后所得购置的,个人的银行存款也是个人税后财产积累的。都是属于个人的财产性所得。
如果要对房地产征收税,那按这样说,对个人的银行存款也要征税了?因为银行存款也是个人的财产。
为何两者有区别?>>参与讨论
备受关注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19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这是个税法自1980年**以来第七次大修,也将迎来一次根本性变革>>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