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中规定企业财务总监向国有资产产权部门和企业负双重责任,此外还明确了财务总监的9项职责,其中两项职责是,审核公司的重要财务报表和报告,并与经理共同确认其准确性后报本企业董事会和市国有资产产权部门;财务总监与经理联签批准规定限额范围内的企业经营性、融资性、投资性、固定资产资金支用和汇往境外资金及担保贷款事项。《细则》对财务总监与企业经理在重大开支和担保等事项实行联合签字的办法做出了具体的规定,以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的监督。
在张光柳看来,财务总监在企业违规操作方面的纠正作用更大,企业出现的一些不规范行为,有时候并不是故意而为之,只是由于企业老总对相关业务的不熟悉而造成的,“在这个时候,能有人提醒他们一句,他们会很感激。”张光柳说,而财务总监则正扮演这个角色。
在谈及财务总监所起的作用时,张光柳一再提到“桥梁”这个词,由于财务总监既要对企业的董事会负责,又要对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那么让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及时了解企业的情况,及时将企业遇到的问题反馈给管理部门,就全靠财务总监来沟通。张光柳认为,将双方的互信度一步步提高,是财务总监最特殊的责任。
“我一直对自己说,要做沟通的桥梁,但千万别是座断桥。”张光柳这句自勉的话听上去很有趣,仔细思考起来,意味深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