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若婚前已怀孕
分析:由于那是婚前财产,应单独核算。
借:长期股权投资
借:应收股利
贷:相关科目
6)待小孩出生时
借:生产性生物资产(若是亲生的,当然是准备长期持有)
贷:应收股利
若上述小孩不是亲生的(准备转让监护权)
借:消耗性生物资产
贷:应收股利
7)确定婚后怀孕
分析:由于是控制关系,所以应按成本法核算,宣告怀孕时不做会计处理。待实际出生时:
借:生产性生物资产(若是亲生的,当然是准备长期持有)
贷:投资收益
注:若是二奶所生,由于能对其实施控制,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也应按成本法处理。但若是情人怀孕,由于只能对其实施重大影响,按新准则的规定,应按权益法核算。故在情人宣告怀孕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贷:投资收益
待实际出生时
借:生产性生物资产或消耗性生产资产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