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刻划符号因地区不同,形成的原因和过程不同而存在区别。在一定的范围内这些符号在起始阶段虽然会用法不一,但在应用过程中又会逐渐表现出趋向一致的倾向,可以在本部落内部甚至更大范围内达到约定俗成并获得统一使用,从而能够在记录计量方面起到类似后来记事文字和计量数码的作用。
三、摆脱模仿自然,但尚不能将原始文字、记数制度和度量衡制度区分清,也不能将其结合起来使用,而仍然需要借助实物来表示经济事项的思想时期(距今约5千多年前至公元前25世纪末期)
在氏族社会里,原始人类管理生产、生活以及计量、记录与物资资料生产和分配有关的经济信息通常由原始氏族部落的首领来完成,在一个首领去世之后,其从事的记录及分配工作通常必定由继任者来承担,而由于前任首领所运用的计量记录符号通常直接依赖于自然的事物或行为再经过抽象而成,如果新任首领没有从事过类似的生产、生活活动的话,很可能不能理解原有的符号,因此经济信息也便无法传递下去,从而给氏族或部落的生产、生活及其管理带来不便甚至巨大的损失。在多次的损失面前,原始人逐渐认识到,必须采用某种方法,使得运用这种方法计量、记录的经济信息不仅能为从事记录的当事人所能理解,而且还必须为任何一个从事记录的人都能理解,形成在一定范围内约定俗成的记事制度。在寻找和思索的过程中,原始人首先发明了原始的文字,其次发明了记数制度和度量衡制度,脱离了模仿自然而运用原始文字、记数制度或者度量衡制度作为人脑之外的辅助记忆手段来记录计量。但这一阶段人们还不能将原始文字、记数制度或者度量衡制度区分清楚,也不能将他们结合起来使用,还必须借助实物来表示经济事项。
距今大约五千年前的父系氏族社会初期,相当于传说中的伏羲时代,当时伏羲氏领导的部落不仅有了锄耕农业、圈养畜牧业、以制陶为主的手工业,而且由于濒临水域宽广的淮河,渔业也相当发达。人们在年复一年的捕捞生涯中,终年累月地结着网,一个又一个网结,间或有大有小,这些简单而反复的动作,也在人们的大脑中不断地重复着,人们慢慢地体会出绳结可以作为记事(数)工具。于是结绳记事(数)思想产生了。
可以看出,这种记录方法与前面的记录方法相比具有较大的优越性,因为通过结绳来记数(事)十分方便。而且绳索既可以搬动,又可以堆放在一起,还可以分别悬挂在室内。更便于集中保管。同时这种方法还易于学习,那些生活在平原或山地的,尽管没有渔业资源可以利用而以农业、畜牧业或狩猎为生的人们,通过商品交换为媒介的日常交往,可以很容易学到结绳记事的方法,于是结绳记事便成了一种流传很广的方法和思想。至于如何结绳记事(数),历代史书也有较为具体的记载。《周易正义》中郑玄的注解说:“为约,事大。大结其绳;事小,小结其绳。结之多少,随物众寡。”这就是说。绳结的大小是由所表示的数目或事情的大小来决定的,凡记录小数或小事,则打一小结,而记录大数或大事,则打一个大结。
四、初步能将原始文字、记数制度和度量衡制度区分清,也初步能将其结合起来使用,并且脱离实物来表示经济事项的思想时期(约公元前25世纪至公元前21世纪早期)
大约五千多年前起,我国黄河流域、长江流域以及珠江流域的氏族,先后进入到父系氏族公社时期。农业生产的发展以及农业对农用工具的需求,促进了手工业的发展,导致手工业逐渐与农业发展分离,以致成为独立的生产部门。手工业与农业的分离直接导致了以商品交换为目的的商品生产的出现。同时在这时期劳动产品有了更多的剩余。作为氏族部落的剩余产品虽然表面上有一部分仍然是作为公共的储积,但是某些首领和在部落里有权势的家长,通常利用职权、势力,采用各种手段将公共财产化为己有,从而将公共财产变为私有财产。随着商品性生产和家庭手工业的出现,家庭直接进入交换领域,使得私有制度产生的物质基础更加坚实。生产剩余物的增加、社会分工的发展以及私有制的出现,使得交换关系逐渐复杂起来,不仅有了各个氏族部落之间的交换,还有家族之间,以至于各个生产者之间的交换,不仅有临近地区生产者之间的交换,而且还发生了远距离交换的情况。
在交换范围日渐扩大、涉及到生产领域侧重点迥异的部落之间以及经济关系日渐复杂的情况下,迫切要求一种全新的、不同于以往依赖实物表达思想的方法。财产私有制的产生,促进了人们对财产计量记录的关心,尤其是那些富有的人们,越来越关心他们所拥有的财产,不仅关心这些财产的安全,还注意如何不断扩大这些私有财产;他们不仅在财产上刻划下标志自己所有权的特别符号,而且力求把这些财产记录清楚,以便自己掌握。在对外交换时,财产所有权的转移使人们对计量、记录方法的运用更加敏感,头脑也因此变得复杂起来。促使他们在相互交流中,在经验积累的过程中,对于计量、记录方法的改进产生灵感;同时因为客观需要这种灵感的发生次数也更加频繁。这一切都有利于促进一种不依赖于实物来表达经济含义的新的会计思想的产生。
数码、实物计量和文字的产生以及三者的结合为脱离实物来表达经济含义的会计思想的产生提供了成熟条件。中国人对数码的创造有自己的独特风格,根据考古学家对大汶口晚期文化的测定,到我国原始社会末期,从一到十的数码字基本创造成功,以后人们又逐渐学会运用数码进行加减运算;考古发现还证实,在原始社会末期,人类逐步发明创造了实物计量单位;属于大汶口文化的山东莒县和诸城发现等与后来的甲骨文字极为相近的象形文字,证明当时确已产生了最早的文字。在从黄帝(约2491年前)到夏初(约2030年前)的几百年间,既完成了较完备的数字创制和实物计量,又出现了最早的文字,于是一种可以脱离实物表达经济含义的记录方法和思想——刻契记数思想产生了。
刻契记数具有以下特征:(1)必须是用文字记录的,通常表现为原始文字与数码、实物计量单位的结合。初期的文字包括会意文字、图画文字和象形文字等。(2)应以刻记为主要特征,即用契刀或其他一些坚硬的制品,将经济事项刻写在竹木、龟甲、兽骨,或石板、泥土板上。(3)刻契记录已有了一定的规则。第一,所记载的内容和信息已不仅限于记录者自己使用,同时要便于相关者使用;第二,数码与相关文字的摆列在刻划中已具有一定的顺序。同时数字也不再是孤立的,通常与实物计量单位相配合,从而能把对某一种事项的记录与其他事项的记录区别开来等。
中国原始会计思想的萌芽和发展很好地适应了相应阶段经济发展的需要,因而具有了生生不息的发展动力和生命力,特别是能够将数字、实物计量单位和文字三者有机结合,促成刻契记事(数)(初则记数,继之记事)方法和思想的诞生。并成为在一定范围内具有通识性的公认记录方法和思想,为过渡到传统中式簿记思想时期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