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绿色会计的兴起,对于环境会计的研究也越来越为学术界所关注。然而,时至今日也没有形成一个被广泛接受的关于环境会计计量和可量化的绩效评价体系,究其原因,在于环境会计的效益内容和计量具有不确定性。
间接环境效益难计量
《中国会计报》:尽管关于环境会计的理念已经提出了很长时间,然而,时至今日也没有形成一个被业内所广泛接受的关于环境会计计量和可量化的绩效评价体系。你认为环境会计效益计量的难点在哪里?
李百兴:从内容上来看,环境效益可分为直接环境效益和间接环境效益。直接环境效益是指企业进行资源开发与利用、环境保护与治理所取得的有形效益,如治理“三废”再生品、资源代用品、绿色产品等;间接环境效益是指企业进行资源开发和利用、环境保护与治理所取得的无形收益,如治污使空气清新、水质变好、所在社区居民疾病下降等。
间接环境效益具有明显的社会性,计量起来是非常困难的。归纳起来,有以下几个原因:资源和环境有时难以区分。如水可以认为是一种自然资源,直接构成经济的投入要素;同时,水也是生态系统中不可或缺的因素,构成了生态环境。
资源定价难会造成少计成本,多计收益。比如在农村及偏远地区,天然纯净水定价困难。对于矿泉水工厂来说,工厂无限制地、无偿地使用水资源,却并不核算其消耗的水资源成本,这样就会造成少计成本,多计收益。
环境定价困难。如城市环境污染导致的居民生活用水、空气污染严重,森林资源破坏,放射性元素的辐射造成人体慢性中毒、致癌等一系列问题,当地人的健康受到严重损害,其价值不易计量。
资源、环境成本在不同行业、部门之间不能合理分配。公共环境与资源具有外部性,因此,它被企业视为无成本的、可任意使用的资源。这就可能出现企业任意排放废水、废气、废渣到环境中,而忽视对环境污染的治理。然而要在拥有共同资源、环境的不同行业、部门之间分配资源和环境成本,也并非易事。
对环境成本、效益的计量核算具有不确定性。环境信息很多是非货币信息,如何转换成货币信息,是异常复杂的,且没有统一的核算标准,这使其核算具有不确定性和风险性。
价值链理论使环境保护活动成为增值业务
《中国会计报》:依据价值链管理理论,找出企业环境保护的成本和效益内容,将环境保护活动从学理上和数量上由非增值业务变为增值业务,我们如何做到这一点?
李百兴:价值链的概念是由波特提出的。他认为,企业每项生产经营活动都是其创造价值的经济活动,因此企业所有的互不相同但又互相关联的生产经营活动,便构成了创造价值的一个动态过程,即价值链。
我们可以把价值链理论应用到对环境会计的研究中。环境保护活动肯定是有效益的,我们也可以将环境效益按其内容分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两部分。其中,经济效益是绿色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与“投入”相对应的那部分“产出”,包括由于企业发生环境成本支出而改善环境保护措施所带来的效益,如排污费,诉讼赔偿额的减少,废物再生利用收益,原材料和能源消耗的节约,环境治理的咨询服务收入等;社会效益是指人类的劳动“投入”增加与人类所获得的福利水平的提高,人的合理再生产水平提高与社会文明程度提高等方面“产出”的比较关系,包括企业形象的提高,企业绿色产品的开发与销售,企业环境风险的降低,减少职工和附近居民的疾病率,降低建筑物的侵蚀和酸雨的浓度等。
环境核算应兼顾虚拟收益
《中国会计报》:企业环境保护的效益具有衍生性,企业负担成本和社会受益,因此其收益需要由代表社会的政府部门以税收优惠、财政贴息等方式补偿给企业,这样企业才会有进行环境保护的内生动力。你认为环境收益核算应遵循什么思路?
刘瑛:环境收益可分为实际收益和虚拟收益。实际收益如由于企业积极参与环保获得的税收优惠、购买环保固定资产可以加速折旧等,企业可以通过货币计量核算。而虚拟收益,广义上可包括企业开展环保活动带来的商誉,使企业具有良好的形象,吸引更优秀人才、更多的客户和投资者等。但这里的虚拟收益主要是指整个地区生态环境变好、人们生活舒适度提高这种环境收益。
通常,企业通过传统财务核算系统只核算实际收益,不核算虚拟收益。我们可以参照虚拟成本的做法,由相关部门来统一评估生态环境变好的价值,如水、空气、森林等,具体方法可采用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法、意愿价值评估法等综合估算,然后以一定的方式,如各部门对环境的贡献度等,向下分配。企业应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环境虚拟收益信息。今后如实施企业独立环境报告制度,则应在独立环境报告中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