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检查,严格惩戒——促进事务所执业质量提高
严格检查、严格惩戒,一直是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制度的重要原则。2005—2009年,各级注协共抽调注册会计师4400多名,检查了6927家事务所,对存在问题的1467家事务所和2804名注册会计师给予了行业惩戒。自2007年起,中注协直接组织对证券资格事务所的检查,截至2009年底,第一个周期的检查工作已圆满完成。其间,共抽调注册会计师260多人次,检查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07份,大型国有企业、金融企业等重点项目审计报告48份,分所出具的审计报告300多份,对存在严重执业质量问题的8家证券资格事务所和42名注册会计师给予了行业惩戒。
行业执业质量检查促进了新审计准则的全面贯彻实施,有力地推动了行业诚信建设,行业诚信水平和公信力进一步提升。在2004—2009年度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审计中,通过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工作,调整利润总额3055亿元,调整资产总额15214亿元,调整应交税金549亿元,对夯实上市公司利润、避免股市泡沫、制止业绩差的上市公司虚增利润、为国家追缴应交税金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
推进社会组织监管的制度化、规范化——经验和借鉴
社会组织的蓬勃发展,在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显现,何以实现社会组织监管的制度化、规范化,更好发挥其作用,是当前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实践,提供了可供借鉴的基本经验。
——坚守职责,信守使命,锐意创新。在财政部党组和各级财政部门的正确领导与指导下,注册会计师协会坚持执业质量检查制度,受到好评。实践证明,行业执业质量检查这个制度安排行之有效,已成为我国社会管理体制创新的成功典范,也为我国行业协会深化改革指明了努力的方向,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坚持公众利益至上,严格检查惩戒。坚持维护公众利益的根本宗旨,将监管工作置于行业管理的突出位置,按照“严格检查,严格惩戒”的精神,周密部署,妥善安排,确保检查工作不走过场、不打折扣,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始终保持检查工作的独立性、公信力。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是在各级协会的直接领导下开展的,是由专职检查人员和兼职检查人员结合起来开展工作的。中注协和地方协会工作人员担任检查组长,对检查过程进行控制,对检查结果进行把关、负责;通过兼职检查员制度,选拔、培训和考核兼职检查人员;制定《检查手册》,统一检查标准和程序,保证了独立性并兼顾检查效率与质量。
——科学定位、防范系统风险。执业质量检查开展以来,不断加大对事务所系统风险的检查力度,发现事务所内部治理和质量控制的薄弱环节,督促、引导健全内部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