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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明确九月三日未休者工资双倍计发

来源:人民日报   发布时间:2015-08-20  作者:白天亮   编辑:无忧草

阅读:405  打印   RSS 字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出通知,对9月3日全国放假期间劳动者工资计发等问题进行了明确。

日前,国务院下发了《关于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日调休放假的通知》,明确2015年9月3日全国放假1天。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出通知,对9月3日全国放假期间劳动者工资计发等问题进行了明确。

通知指出,在9月3日放假期间,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并安排补休;对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报酬。按照通知要求,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指导用人单位做好落实工作,切实维护职工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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