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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重机财务负责人辞职 聘曹玉东新任

来源:中国会计视野   发布时间:2015-11-14  作者:视野   编辑:还津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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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普县因个人原因辞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职务,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曹玉东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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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野讯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始建于1987年12月。2011年1月,公司在深交所成功上市,证券代码:002535,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2015年11月14日,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辞职的公告。

公告称,林州重机董事会于2015年11月12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崔普县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崔普县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职务,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后,崔普县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相关规定,崔普县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及董事会谨向崔普县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职务期间的辛勤工作和勤勉尽责表示最衷心的感谢!

同时,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公告,公告全文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1月1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曹玉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曹玉东先生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提名和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未发现拟聘任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有《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条件,同意公司聘任曹玉东先生为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四日

附:曹玉东简历

曹玉东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出生,大专学历。曾任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融资经理,辽宁通用煤机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现任辽宁通用煤机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曹玉东先生未持有公司任何股份;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中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2015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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