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会计视野讯 12月19日,东方锆业(002167)发布《关于聘任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决定变更2015年度审计机构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该公司前任审计机构为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该公司公告称:根据《中央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5号)、《关于加强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工作的通知》(国资厅发评价[2005]43号)及2015年5月中核财函[2015]52号文件等有关规定,公司聘任2015年度外部审计单位时,原则上应在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按国务院国资委要求通过招标方式选聘的外部审计单位的范围内进行。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筛选,董事会认真调查,一致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该公司2014年报审计意见类型为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13年度审计费用为95万元,2014年度审计费用为115万元,2015年度审计费用尚未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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