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日,河北省邯郸市审计局出台了《邯郸市审计局机关人员年度考核办法(试行)》,以激励局机关人员锐意进取、勤奋工作、干事创业,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办法明确,考核面向局机关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参公人员。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和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能是指履行岗位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情况;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以及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年度考核采取量化打分方式,设置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素质能力和工作绩效、工作作风和精神状态、党风廉政和廉洁自律、加减分项等5个方面共18个指标。满分100分,加减分项采取累计加分减分方式,加减分均不封顶。
办法强调,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4个等次,作为年度评优评先、职务职级调整、教育培训等方面的重要依据。优秀等次人员的比例为局机关应参加年度考核人员总人数的20%以内,经市委组织部审核同意,优秀等次比例可以掌握在25%以内;优秀等次名额向获得表彰、“争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及基层和工作一线、艰苦岗位的机关人员倾斜。考核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机关人员,在选拔任用、职务职级晋升、评先奖优等方面将优先考虑。对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机关人员,将开展批评教育和谈话提醒;对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等次的机关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给予适当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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