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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经济观察报 发布时间:2022-12-08 作者:周菊 编辑:lucy93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12月6日发布的《北京市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助企纾困的若干措施》指出,要全面落实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并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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