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中储股份年报违规,被天津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2023年10月8日,天津证监局公告,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的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项目股份支付事项进行检查,发现其在执业过程中存在未发现中储股份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及未形成恰当的职业判断等问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有关要求,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四十六条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五条规定,天津证监局决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在收到本决定20个工作日内向天津证监局提交整改情况的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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