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郭晶 郑婉婷
为认真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重要要求,助力优化干部干事创业环境,近日,宜昌市审计局出台《宜昌市审计机关容错纠错实施办法》。
《办法》以宜昌市委激励干部敢闯敢为担当作为“1+3”政策措施和湖北省审计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审计容错纠错工作的实施意见》为指导,聚焦全市重大发展战略实施、重大决策事项实施、重大产业项目推进、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重大节会活动筹备、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国有企业改革、民生利益保障、守牢安全底线等中心工作,综合研判主观动机、客观条件、程序方法、损失后果等因素,细化规定了可以审慎评判予以容错的10种情形。指出审计机关对认定容错免责的审计问题,不在审计报告中反映,将其纳入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清单,督促审计对象及时整改到位。
《办法》明确了审计容错纠错的责任主体、工作程序,以及审计机关经办人员的责任界定,全力保障《办法》落实、发挥实效,激发干部队伍创造性抓落实的动力和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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