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会计视野讯 吉林省财政厅发布《关于申报2024年吉林省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的通知》。
公告称,根据开展吉林省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需要,请有意愿申报2024年吉林省具有高企认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进行申报。申报时间截至1月29日,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条件包括:具备独立执业资格,成立三年以上(取得执业许可时间应在2021年1月31日之前);能够依法正常开展业务,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承担认定工作当年的注册会计师人数占职工全年月平均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0%,全年月平均在职职工人数在20人以上;相关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了解国家科技、经济及产业政策,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关要求。
各事务所要对上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出现造假或由此引起的法律纠纷均由申报单位负责。
原文地址:http://czt.jl.gov.cn/ztzl/kjgl/tzgg/202401/t20240117_30236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