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微信号:esnaicom

中国会计视野
[]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首页 图片新闻 国内行业资讯 行业评论 税务资讯 会计信息化 海外财会动态 财经要闻 企业动态 往日头条 专题列表 
您的位置:首页资讯国内行业资讯正文
 

飞力达收到江苏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及警示

来源:金融界网站   发布时间:2024-04-25  作者:公告君   编辑:lucy93

打印   RSS 字号:|| 
核心提示:因为在2023年年报告中存在多处计算错误,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董事长姚勤、副董事长兼总裁耿昊、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童少波、财务总监李镭收警示函。

原标题:“飞力达:收到江苏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及警示函”

金融界4月24日消息,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的责令改正措施和警示函。该决定是因为公司在2023年年度报告中存在多处计算错误,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董事长姚勤、副董事长兼总裁耿昊、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童少波、财务总监李镭因未能确保公司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也被出具警示函。公司已表示将按要求全面梳理和规范定期报告编制复核流程,加强信息披露管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延伸阅读:

  • 立信及4名注册会计师收警示函
  • 云内动力收警示函 信披不完整不准确等
  • 立信收警示函审计福能东方年报违规
  • 更多关于 警示函 的新闻 关于 警示函 的论坛帖子
    返回视野资讯首页 >
     
     用户登录
    视野周刊订阅 回顾>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最新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