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飞力达:收到江苏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及警示函”
金融界4月24日消息,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的责令改正措施和警示函。该决定是因为公司在2023年年度报告中存在多处计算错误,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董事长姚勤、副董事长兼总裁耿昊、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童少波、财务总监李镭因未能确保公司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也被出具警示函。公司已表示将按要求全面梳理和规范定期报告编制复核流程,加强信息披露管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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