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微信号:esnaicom

中国会计视野
[]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首页 图片新闻 国内行业资讯 行业评论 税务资讯 会计信息化 海外财会动态 财经要闻 企业动态 往日头条 专题列表 
您的位置:首页资讯财经信息正文
 

《电力市场监管办法》公布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4-05-09  作者:王梦瑶   编辑:lucy93

打印   RSS 字号:|| 
核心提示:国家发改委印发《电力市场监管办法》,本次修订对电力市场监管对象进行了完善,并对监管内容做出优化调整。

原标题:“《电力市场监管办法》公布:完善监管对象 优化监管内容”

近日,国家发改委印发《电力市场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8日表示,本次修订对电力市场监管对象进行了完善,并对监管内容做出优化调整。

在监管对象方面,本次修订将电力市场监管对象明确为电力交易主体、电力市场运营机构和提供输配电服务的电网企业等电力市场成员,电力交易主体增加售电企业、储能企业、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同时,根据关于电力交易机构独立规范运行相关要求,将“电力调度交易机构”调整为“电力市场运营机构”,包括电力调度机构、电力交易机构。

同时,《办法》对监管内容做出优化调整。增加对售电企业、电力用户、储能企业、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的监管内容;明确对发电企业、电网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储能企业等与其他电力交易主体签订有关合同情况开展监管;增补对电网企业所属或者关联售电企业参与市场交易、代理购电情况的监管内容;依据《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提出对电力市场运营机构市场监控风险防范要求。

据悉,《办法》将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

延伸阅读:

  • 发改委发布三项专项行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 发改委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
  • 发改委推动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信息系统
  • 更多关于 发改委 的新闻 关于 发改委 的论坛帖子
    返回视野资讯首页 >
     
     用户登录
    视野周刊订阅 回顾>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最新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