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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榆区审计局出台审核复核审理审定办法

来源:江苏省连云港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4-08-22  作者:王静   编辑:lucy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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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为进一步规范审核复核审理审定行为,明确审核复核审理审定职责,提高审核复核审理审定工作质量和效率,近日,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审计局制定出台了《审核复核审理审定工作管理办法》。

原标题:赣榆区审计局出台审核复核审理审定工作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审核复核审理审定行为,明确审核复核审理审定职责,提高审核复核审理审定工作质量和效率,近日,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审计局制定出台了《审核复核审理审定工作管理办法》。

办法明确,审核复核审理审定工作应遵循依规依法、客观公正,把握总体、突出重点,分级负责、保守秘密的原则;从审计程序事实证据、审计评价、定性定责、审计处理和审计建议六个方面制定应遵循的标准。

办法明确,审计组组长审核,要求全面履行审计项目质量管理职责;业务科室复核,要求对审计组起草的审计结果文书全面复核;法规科审理,要求对审计工作底稿、审计结果文书等进行审理;业务会议审定,要求局主要领导或由其委托分管法规审理工作的局领导主持召开。

办法明确,按照上级审计机关要求或经局主要领导批准,审计项目实施科室可以向法规科提请开展现场审理,对重大事项开展现场指导。审计项目实施科室在复核中发现存在重要审计事项、分歧严重事项、应下审计决定事项、疑难事项、容错纠错事项、被审计对象承担直接责任事项等重大事项的,应当提请牵头组织科室重点复核、法规科重点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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