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高级会计师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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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国家机关
地 区 材料提交时间 报 名 地 址 提 交 资 料 评 审 条 件 摘 要 详细信息
北京
5月31日-6月10日

登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bjrbj.gov.cn ,进入公共服务平台用户中心进行登陆申报

1.《北京市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3份。  
2.申报表“工作单位、档案存放单位”所填写的文字与盖章处必须一致,不能多字,少字。  
3.人事档案管理单位应在申报表侧面加盖骑缝盖。  
4.申报表“专业技术工作”,填写工作(项目)名称不能少于4行。  
5.申报人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中级职称证书、《高级会计实务》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申报人提交与申报表中"专业获奖、取得专利、标准制定"及"发表论文、论(译)著情况"栏填写内容相对应的资料(申报人业绩成果须为担任现职称以来取得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  
7.申报人准备近期二寸或小二寸免冠照片1张(蓝底为宜,背面署名、与上传照片同一底板)。  
8.答辩代表作一篇(上传文章内容与现场提交文章内容相一致)。


2019资格评审通知未公布
地 区 材料提交时间 报 名 地 址 提 交 资 料 评 审 条 件 摘 要 详细信息
江苏
6月3日9:00至6月28日17:00

http://czt.jiangsu.gov.cn

一、申报人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一)不需要装订的资料: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完整上传)(一式3份)。
2.免冠蓝底彩色2寸证件相片1张(背面写上单位、姓名)(完整上传,照片大小为100-200KB)。
3.《江苏省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完整上传)每页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签名并加盖公章(一式2份,使用A3纸)。 
4.取得会计中级资格或会计相关专业中级资格(会计相关中级资格包括审计师、统计师和经济师,下同)以来撰写的具有代表性的本专业论文、著作或译作的原件。
以上各项由申报人统一自编目录并装入一个档案盒内。
(二)需要装订的资料及顺序(统一使用A4纸):
1.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
2. 有效的高级会计师考试合格成绩单或证书复印件。
3. 会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或会计相关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任职聘书的复印件。
4.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后继续教育完成情况(即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出具的确认证明)或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
6.所在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7.经单位公示的申报人员基本情况表及已公示无异议的单位证明。
8.近三年的年度考核表。
9.申报人所在单位的基本情况简介(包括组织架构、资产规模、职工人数和收支情况等),并由所在单位加盖公章予以认证,有主管部门的还需主管部门认证或证明。
10.取得会计中级资格或会计相关中级资格以来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总结报告,由申报人签名,所在单位人事及财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
11.取得会计中级资格或会计相关中级资格以来的获奖情况,以及反映专业工作能力和业绩成果的有关材料及证明、财会管理或应用方面的研究成果以及推广情况及证明,由所在单位人事及财务部门等共同审核后签字并盖章。
以上各项由申报人统一自编目录、装订成册(除身份证以外的全部原件扫描上传)并装入一个档案盒内。

持有有效的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书或考试合格成绩单,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博士学位),取得中级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及相关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二)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取得中级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及相关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三)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及相关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四)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会计及相关专业技术工作15年(或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且累计从事会计及相关专业技术20年)以上,且取得中级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及相关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五)取得中级会计师资格,目前在与会计及相关的专业技术工作岗位上的人员,具备统计师、审计师、经济师等会计相关专业技术资格5年以上。  
符合规定学历(或学位),取得中级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年限不足(不足年限不超过1年)的人员,财会工作业绩突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国家三等或省(部)级二等以上有关财务、会计等科研成果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3位者,以颁奖机构文件为准)。  
(二)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或获得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授予的先进会计工作者称号;或在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期间,所主持的会计机构获得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授予的先进会计工作集体称号。  
(三)在大型企业集团、上市公司(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担任财会机构负责人以上职务满2年。

资格评审通知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2019年度上海市高级职称评审(审定)工作安排一览表》显示,高级会计师评审文件将在5月中下旬发布,6月中下旬网上申报,8月中旬报送材料。
地 区材料提交时间报 名 地 址提 交 资 料评 审 条 件 摘 要详细信息
云南
     3月15日至3月30日


云南省财政厅会计处

(一)申报材料一律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复印件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同系统自动生成的5张申报表一并报送。其中,正高级会计师申报材料需提供:  
1.受聘高级会计师职务(岗位)任职文件。  
2.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不含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职称证书和行业部门颁发的高级会计师证书)。  
3.学历证书(提供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证书)。  
4.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盖章,原件核对退回)。  
5.完成继续教育的相关证明材料。  
6.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申报人考核测评结果、公示信息及公示结果。  
7.按规定提交的论文、著作(核心刊物是指北京大学出版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所列经济类刊物,论文在知网、万方网查重率不得高于40%)。  
8.按规定提交的能力及业绩证明。  
9.近5年的年度考核登记表。  
10.事业单位职称申报推荐数量统计表(企业无需填报)。  
高级会计师申报材料需提供:  
1.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  
2.受聘会计师职务(岗位)任职文件。  
3.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不含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职称证书和行业部门颁发的高级会计师证书)。  
4.学历证书(提供历次学历证书)。  
5.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盖章,原件核对退回)。  
6.完成继续教育的相关证明材料。  
7.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申报人考核测评结果、公示信息及公示结果。  
8.按规定提交的论文、著作等业绩成果(论文在知网、万方网查重率不得高于40%)。  
9.按规定提交的能力及业绩证明。  
10.近5年的年度考核登记表。  
11.事业单位职称申报推荐数量统计表(企业无需填报)。  
以上材料应装牛皮纸袋,材料袋需坚固,无破损,材料袋封面应粘贴“申报材料目录表”,并按提交材料的内容和数量如实填写,并将申报人员姓名、联系电话、申报人所在单位性质(A:企业,B:事业及其它)填写在材料袋右上角。  
(二)申报人员提供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证书、继续教育学时、获奖证书、发明专利证书等取得时间,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  
(三)对外语和计算机水平不作统一要求,对以往参加过职称外语考试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合格的人员,成绩可作为2018年继续教育公需课学时,其中职称外语可代替公需课40个学时,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每个模块可代替公需课10个学时。 

            
(一)已取得全国高级会计师实务考试成绩合格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二)参加2018年度高级会计师实务考试,取得省级成绩合格单的人员。

资格评审通知
地 区 材料提交时间 报 名 地 址 提 交 资 料 评 审 条 件 摘 要 详细信息
宁夏
5月5日-5月20日
www.nxhrss.gov.cn
www.nxpta.gov.cn


1. 高级会计师考试合格证。
2.受聘会计师职务(岗位)任职文件。
3. 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4.学历证书。
5.身份证复印件。
6.完成继续教育的相关证明材料。
7.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申报人考核测评结果、公示信息及公示结果。
8.按规定提交的论文、著作等业绩成果。
9.按规定提交的能力及业绩证明。
10.近5年的年度考核登记表。
11.事业单位职称申报推荐数量统计表(企业无需填报)。
并将申报人员姓名、联系电话、申报人所在单位性质(A:企业,B:事业及其他)填写在材料袋右上角。

(一)在我区从事会计工作,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宁人社发〔2017〕55号,以下简称《评审条件》)中各项申报条件的人员。  
(二)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成绩合格,取得2016年、2017年、2018年度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或取得2018年度宁夏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证的财会人员,符合《评审条件》中各项申报条件,可按规定参加高级会计师评审。

资格评审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