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甘肃省统计局获悉,人事部、国家统计局研究决定,2008年继续扩大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工作,并确定我省进行试点。此次考试报名时间定于2008年3月20日至4月20日。
凡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从事统计及相近专业(经济类金融、财政税收、工商管理,会计、审计、计算机专业)工作,并符合我省规定的高级统计师资格评审条件的在职人员(不含达到和超过国家规定离退休年龄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高级统计师资格的考试。考试时间为6月22日上午8:30至11:30。考试科目为《高级统计实务》。参加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统计考办核发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有效期5年。省人事厅、统计局参照全国合格标准,确定我省合格标准,报全国统计考办备案;合格人员由省职改办下发省内合格证,有效期至次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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